第十节 宝林乡
第十节 宝林乡
宝林乡总面积477.4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3 390.8亩。全乡人口1990年人口普查时14 196
人,其中汉族占93%,满族占6%;1992年末12 343人、2 964户。乡政府驻宝林村,下辖17个行
政村。
一、地理环境
宝林乡政府驻地位于县城西南43公里处,东经129°58′,北纬 45°01。乡域北接古城镇,
东邻龙爪乡、穆棱县,南连柳树乡,西南靠朱家镇,西北依海林县。
该乡地处锅盔山南麓山区,与亚河乡同有“林口小高原”之称。境内海拔 500米以上的山
峰8座,位于西北端与海林县交界处的鲶鱼河子大岗海拔901米,是全乡最高点。地势西北部、
中部较高,东北部、南部较低。乡域鲶鱼河子大岗、小国库山、小磊子山、秃顶子山、大楚山、
洋旗岭和鹿圈子山连成一线,以大楚山为中心,形成本县乌斯浑河与五林河的分水岭。乌斯浑
河由此发源向东、东北流去,五林河由此发源向西南流去。该乡属乌斯
浑河的支流有楚山河、四道河子、鲶鱼河子,属五林河的支流有泉眼河、柳毛河。此外,
有小型水库1座(跃进水库),库容量100万立方米;灌溉面积7 500亩。水域总面积2 450.6亩,
其中河流水面2 257.2亩,水库水面127.5亩。
乡域有林地面积502 781.9亩,森林覆盖率70.2%;林口林业局在此设有四道河子经营所,
县林业局在此设有楚山和泉眼林场。主要矿产有花岗石材、泥炭等。该乡楚山村花岗石材藏量
丰富,质量优良,80年代以后大量开采远销国外,主要出口日本作墓碑石原料。本县在楚山建
有石材总公司。县石材公司、宝林乡、县林业局和林口林业局都在楚山一带开采花岗石材。该
乡山产品丰富,主要有木耳、蘑菇、蕨菜等,其中蕨菜为重要出口山野菜之一。
在农业气候区划中,该乡属低山冷凉湿润霜冻区。高于或等于10℃年活动积温2 000—2 400℃,
80%积温保证率在1 800—2 100℃;年日照2 500—2 55小时;年降水量530一570毫米;无霜期
100—125天,初霜日平均在9月15—20日出现;生长期 105—130天。主栽作物有大豆、玉米、
小麦、谷子等,为早熟品种。
乡域交通方便,牡佳铁路与鹤大公路从宝林村南北并行通过。境内铁路长度28公里,设有
楚山、绿山、宝林、七星 4个火车站;公路长度30.5公里,每日有牡丹江至林口、鸡西、密山、
虎林等地客运班车通过。
二、历史概况
宝林乡经济以农业为主,解放初期,粮食作物平均亩产约50公斤。1964年有耕地31 007亩,
其中粮豆薯播种面积30 055亩,总产2 210.5吨,亩产73.5公斤。1992年粮豆薯播种面积41 610
亩,总产8 908吨,亩产214公斤,分别是1964年的1.38倍、4.03倍、2.91倍。在农业多种经营
方面,1985年全乡多种经营收入328万元,1992年增至560万元,增长70.7%。
70年代该乡工业开始逐步发展,至1980年已有瓦厂、砖厂、农机修理厂、米面加工厂、采
石场等集体办工业,从业人员113人;年产值13万元,实现利润3万元。80年代以后,该乡工业
发展步伐加快,尤其是花岗石材采掘和加工业发展迅速,已成为乡办工业支柱产业。1992年全
乡工业总产值1 388万元,实现利税73万元,分别是1980年的106.8倍、24.3倍。
80年代以后,该乡商业获得较大发展。1986年全乡有商业饮食服务业店铺81家,其中集体
15家,个体66家;从业人员93人,实现利税24万元。1992年店铺增至 124家,其中集体13家,
个体111家;从业人员184人,实现利税37万元。
解放前,该乡仅有1所小学,两名教师,50名学生。1992年全乡有小学16所,中学1所;小
学生1 742人,中学生508人,教师80余人。
解放前,该乡无医少药,也没有专门的文化机构。1992年全乡有乡卫生院 1所,村卫生所
(室)13个,医务人员40余人;乡文化站1个,乡电影院1个,村办电影放映队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