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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口密度

第二节 人口密度



  

  1949—1992年,林口县行政区划经历4 次大的变化,县域面积随之发生 4次大的变动。按
1990年全县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7 184.73平方公里计算,1949年全县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
11人,1955年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0人,1965年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33人,1980年人口密度每
平方公里55人,1990年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9人,1992年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9人。(附表3—
7)

   林口县1982、1992年人口密度情况表
  表3—7 单位:平方公里、人、人/平方公里


  注:林口林业局人口分别划入所在乡镇人口中,青山煤矿人口划入亚河乡人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