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行业职业构成 清末至民国初期,县域居民有农民、渔民、商人、猎人、淘金矿工、伐木工人、教书先生、
篾匠、铁匠、木匠、成衣匠、军人和官吏等。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他们多数在农闲季节从事
渔猎、编织或采集山产品等副业生产。专门依靠渔猎、采金、伐木、编织、制作铁器和服装为
生的人不多,依靠经商、教书、当兵和从政为生的人更少。
1936年图佳、林虎铁路县域段通车后,铁路沿线居民增多,境内人口行业职业结构随之发
生改变。铁路车站、邮政局、电话局、电报局、医院、油坊、烧锅(酒坊)、商业店铺、酒馆、
烟馆、赌局相继出现,采煤、木材加工、土木建筑等业兴起。1939年林口建县后,政府机构设
置大量增多。从业人员新增了铁路员工、林业采伐和制材工人、采煤工人、土木建筑工人、邮
电交通运输业工人、商业饮食服务业者、金银首饰工匠等职业者,教师、士兵和军政界官吏数
量大增。但在各种行业中,从业人员比例占据主要地位的仍是农民,其次是渔民。
建国以后,农工商各业不断发展,新行业大量增加,行业内部分工日益复杂。至1992年,
全县有农、林、牧、渔、水、工、商、交、建、服等30余个行业。其中农、林、牧、渔、水利
业的就业人口占全县在业人口60%以上,其次是工业就业人口。(附表3—17、18、19、20)
林口县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在业人口行业状况表
表3—17 单位:人、%
林口县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在业人口职业状况表
表3—18 单位:人、%
林口县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在业人口行业状况表
表3—19 单位:人、%
林口县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在业人口职业状况表
表3—20 单位: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日益深入,乡镇企业获得长足发展,使数以万计的农民
成为乡镇企业中的工人或工商个体业户。还有许多农民进城经商或当雇员,成为实际上的个体
经营者、工人和服务人员,农业就业人员相对减少。
1982年人口普查时,不在业人口109 365人,占总人口的 26.6%。其中城镇待业人员2 309
人,占不在业人口的2.11%,占在业人员 1.52%。1990年人口普查时,不在业人口106 763人,
占总人口的25.17%,其中城镇待业人员7 585人,占不在业人口的 7.1%。待业人员比1982年增
加5 276人。离退休、退职人员1982年人口普查时4 650人,1990年人口普查时 7 206人,增加
2 556人。其他不在业人员1982年10 062人,占不在业人口的9.2%,占在业人口的6.63%。1990
年其他不在业人员比1982年大幅度减少,仅有1 445人,占1990年不在业人口的1.35%,占在业
人口的0.76%,比1982年分别下降了7.85%和5.87%。(附表3—21)
林口县第三、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不在业人口状况表
表3—21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