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口管理
第四章 人口管理
50年代初期以前,全县人口处于自然盲目增长状态。50年代中期开始提倡节制生育,但没
有指标和计划,只是开展一些思想宣传工作。60年代,在城镇实行计划生育。70年代初,计划
生育工作在城乡全面展开。但政策宽松,抓而不严,制定的措施未能全面落实。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把计划生育纳入基本国策,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全
县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都大幅度下降。1978—1992年,全县少出生人口58 845人。按每人
抚养费2 214元计算(全国平均标准),共为国家、集体和家庭节省抚养费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