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57年7月,根据上级要求,成立林口县节制生育委员会。不久自然取消。1964年4月,成
立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卫生局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临时编制 1人。“文化大革命”期间,计
划生育工作受到冲击,组织机构瘫痪。
1972年11月恢复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隶属卫生科;各公社、生产大队和县直企事
业单位开始建立计划生育领导机构。1973年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增至3人;1975年增至5人,
并设专职办公室副主任1人。1977年2月,计划生育办公室升为副科级单位,设专职副科级主任
1人。
1979年7月,计划生育办公室从卫生科分出,列为县革命委员会的职能机构,行政编制5人。
同年,各公社设专职计划生育助理1人,林口镇公社和新城公社人口在3万人以上,均设两人。
各生产大队设立计划生育妇女队长(半脱产),生产队和自然屯设立大嫂子队长(给补贴工),县、
乡、村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基本形成。
1979年6月以前,各医院担负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的主要任务;7月计划生育办公室独立后,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由县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1983年各乡镇组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成
立计划生育服务站,全县技术人员发展到32人。其中亚河公社技术服务站成立最早,有技术人
员5人。此时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增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人,工作人员增至9人。
1984年 3月,县计划生育办公室改称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计生委),列为政府序列常设机
构,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编制人口计划、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各
项方针政策。同月,经县编委批准,计生委成立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事业编制7人。
1985年筹建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并设避孕药具专管员 1人,负责全县避孕药具发放。
1989年县编委核准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事业编制14人,技术指导站正式成立。同年,成立县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门诊。设专职技术指导站(兼药具管理站)站长 1人,药具站设专职药具管
理员1人(占技术指导站编制)。技术指导站实行财政补差。
1989年 7月,林口县计划生育协会成立,设名誉会长(县主管副县长担任)、会长、副会长、
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共59人。同年,各乡镇都成立了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的主要
任务是配合计划生育职能部门动员、组织、教育广大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开展有益于
计划生育的各项服务活动。
1989年12月,县计生委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21人。1992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共有
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1 357人,有计划生育工作机构586个。县计生委内设办公室、法规
信访股、规划统计股、财会股等行政机构。所属事业单位有宣传指导站、技术指导站和药具站。
(附图3—2)
林口县计划生育组织结构图
图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