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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作物

第一节 农作物



  

   一、粮豆作物

  县域粮豆作物有玉米、大豆、小麦、水稻、谷子、高粱、黍子、红小豆、绿豆、饭豆、荞
麦、大麦等,其中玉米、大豆、小麦和水稻是主要作物。玉米是本县高产作物。

  境内建堂、刁翎、三道通、双丰和莲花等乡镇位于牡丹江与乌斯浑河的河谷平原地带,水
源充足,土质肥沃,气候条件较好,是本县粮豆重点产区。

  (一)玉 米

  玉米是本县粮豆作物中的高产作物。50年代平均亩产133.3公斤,60年代平均亩产115.4公
斤,70年代平均亩产156.9公斤,80年代平均亩产203.2公斤;1992年亩产达到 338公斤,为历
史最高记录。

  1949—1984年,玉米种植面积基本上保持了稳步增长的趋势。其中1949—1962年,玉米种
植面积为19.76—29.87万亩,占粮豆作物播种面积的23—37%;1963—1977年,为33.6—38.87
万亩,占粮豆作物播种面积的36—48%;1978—1984年,为34.3—47.88万亩,占粮豆作物播种
面积的34—47%。

  1985—1992年,玉米播种面积有所减少,为33.1—42.14万亩,占粮豆播种面积的30—40%。
玉米播种面积减少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大豆价格提高后玉米价格显得偏低,故农民相应减少了玉
米种植面积,增加了大豆种植面积。

  (二)大 豆

  大豆经济价值高,便于经营管理,大豆根瘤具有培肥地力的特殊作用,是本县粮豆作物中
的地方特产。

  本县大豆平均亩产50年代75.1公斤,60年代92.7公斤,70年代111公斤,80年代149.6公斤;
1992年亩产173公斤,为历史最高记录。

  本县大豆种植面积仅次于玉米,居第二位。1949—1992年,本县大豆种植面积经历了两高
一低的发展过程。1949—1960年,为大豆种植的第一个高峰期,达 20.53—31.1万亩,占粮豆
作物播种面积的25—33%;1961—1979年,为大豆种植的低谷期,仅15.3—19.29万亩,占粮豆
作物播种面积的17—23%;1980—1992年,为大豆种植的第二个高峰期,达 20.2—45万亩,占
粮豆作物播种面积的20—49%。

  1980年以后,大豆生产规模日益扩大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农民逐步摆脱自
然经济的束缚,走上发展商品经济的道路。随着国际市场对大豆需求量的增大,国家几次上调
大豆收购价格;农民适应市场需要,增加了大豆种植面积。

  (三)小 麦

  在粮食品种中,小麦属细粮品种。由于小麦为低产作物,种植面积少于玉米和大豆,居第
三位。

  本县小麦平均亩产50年代56.5公斤,60年代 72.5公斤,70年代95.5公斤,80年代113.6公
斤;1980年亩产 179.5公斤,为历史最高记录。80年代以后,在科学种田实践推动下,本县已
经实现了低产品种产量不低的愿望。

  1949—1952年,本县小麦种植面积为21.3—23.56万亩,占粮豆作物播种面积的24—26%;
1953—1983年,小麦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为7.135—19.7万亩,占粮豆作物播种面积的8—23%;
1984—1992年,小麦种植面积在前两年有较大增长之后呈总体下降趋势,最高年份1984年为22.7
万亩,占粮豆播种面积的20%;最低年份1988年为9.4万亩,占粮豆播种面积的9%。

  小麦种植面积几次大幅度减少的原因,在计划经济时期为国家有意减少低产作物种植比例,
以增加粮食总产量;在80年代以后的商品经济时期,小麦价格偏低,成本高,是一个重要原因。

  (四)水 稻

  在粮食品种中,水稻也属细粮品种。由于水稻生产受县域水源和气候条件限制较大,经营
管理又比旱田困难,长期发展缓慢。

  1949—1955年,全县种植水稻2.97—3.4万亩,占粮豆作物播种面积的3—4%;亩产最高201
公斤,最低97公斤,平均144.6公斤。

  1956—1960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与人民公社建立初期,县人委积极发展水田,全县水
稻种植面积大增,为5.75—6.82万亩,占粮豆作物播种面积的6—8%;亩产最高188公斤,最低
61公斤,平均138.8公斤。

  60年代初,为克服左倾错误,战胜自然灾害,本县将水稻种植面积大幅度下调。1961—1975
年,水稻种植面积为2.18—3.37万亩,占粮豆作物播种面积的3—4%;亩产最高305.6公斤,最
低105公斤,平均187.5公斤。

  1976—1983年,水稻种植面积先大幅度增长之后又逐年回落,为 3.03—6.3万亩,占粮豆
作物种植面积的3—7%;亩产最高247.3公斤,最低97公斤,平均189公斤。

  1984—1992年,随着科学种田技术的推广和化肥的大量使用,水稻产量提高。县委、县政
府大力引导广大农民发展水稻生产,将有水源条件的平地旱田改为水田,使全县16个乡镇均有
水稻种植。其中面积较大的乡镇有刁翎、建堂、古城、龙爪、朱家、五林和五星等 7个乡镇。
全县水稻种植面积从3.75万亩增至11.15万亩,占粮豆作物种植面积的3—11%;1985年亩产359
公斤,创历史最高记录;1992年亩产最低204公斤,平均306.3公斤。1990年总产3.82万吨,创
历史最高记录,比1949年增加11.3倍。

  (五)谷 子

  谷子田间管理繁难,产量较低,但由于谷草是牛马等大牲畜良好的饲草。1949—1982年,
种植面积一直较大,为9.17—17.2万亩,占粮豆作物播种面积的10—20%;亩产最高118.5公斤,
最低26公斤,平均78.3公斤。

  1983年本县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牛马等大牲畜作价卖给农户经营。此后,随着小型
拖拉机在农村的大发展、水稻种植面积的扩大和饲料加工业的发展,农民逐步用稻草、玉米秸
等取代谷草作饲草,谷子种植面积大幅度下降。从1983年的12.5万亩,占粮豆作物种植面积的
12%,下降到1992年的0.75万亩,占粮豆作物种植面积的0.7%。

  (六)高 粱

  高粱生长期较长,主要分布于本县气候条件好的建堂、刁翎、双丰、三道通、莲花、五星、
柳树、五林和朱家等乡镇。1949—1964 年,高粱种植面积为 3.31—7.05万亩,占粮豆作物播
种面积的4—8%;亩产最高174公斤,最低34公斤,平均110.8公斤。

  由于高粱受气候条件影响大,产量低于玉米,县域居民又多不喜食高粱米;加之80年代以
后,高粱秸编织的炕席逐年被纤维板、地板革所取代,高粱种植面积逐年下降。1965—1992年,
高粱种植面积减至3.65—0.207万亩,占粮豆作物播种面积的 4—0.2%;亩产最高252公斤,最
低52公斤,平均145公斤。1992年,本县只有建堂、刁翎、三道通、五星、柳树5个乡镇种植高
梁。(附表4—7)

   林口县1949—1992年粮豆生产情况表
  表4—7 单位:万亩、公斤、万吨












   二、蔬菜作物

  (一)蔬菜品种

  县域蔬菜品种有白菜、菠菜、芹菜、香菜、生菜、芥菜、甘蓝、油菜、韭菜、葱、小洋葱
(俗称毛子葱)、蒜、茼蒿、茴香、辣椒、茄子、西红柿、黄瓜、芸豆(俗称豆角或菜豆)、豌豆、
萝卜、胡萝卜、马铃薯(俗称土豆)、甘薯(俗称地瓜)、面瓜、西葫芦等。

  本地种植的芥菜主要是芥菜疙瘩和雪里红;甘蓝主要是其变种结球甘蓝 (俗称大头菜或卷
心菜、洋白菜)、球茎甘蓝(俗称苤蓝)和花椰菜 (俗称菜花);辣椒主要有大辣椒和尖辣椒;黄
瓜主要有旱黄瓜和水黄瓜;萝卜主要有红萝卜、青萝卜和水萝卜,红心萝卜种植很少;芸豆种
类很多,其中人们最喜欢食用的是油豆。

  白菜、萝卜、土豆、葱和蒜为一年四季常用蔬菜。县域居民秋季大都用窖贮存白菜、萝卜
和土豆,备冬春季节食用。春季鲜菜主要是韭菜、菠菜、小白菜和水萝卜。夏秋季节主要蔬菜
为黄瓜、豆角、辣椒、茄子和西红柿。

  县域蔬菜种植可追溯到清代。当时农民种植蔬菜自食,极少出卖。1939年林口建县以后,
县城四周农民种植蔬菜供应县城居民食用。这一带逐渐形成全县蔬菜种植最集中的地区。直至
今日,林口镇及其周围地方仍是全县蔬菜种植最多、分布最集中的地区。

  (二)蔬菜经营管理

  1950年以前,蔬菜种植由农民自行安排。1950年国家将农作物种植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实
行计划种植、计划收购后,蔬菜种植经营列入计划管理之中。1957年为满足城乡人口增长需要,
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本县将蔬菜种植面积由1952年以来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5%,上调到3.4%。
1958年实行公社化后,本县蔬菜生产实行计划种植,均衡上市,国家包购、包销的管理体制。
1965年本县设蔬菜公司,专门负责蔬菜产、供、销管理。1983年本县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
以后,撤消国营蔬菜公司,取消统购、包销的经营形式,实行产销见面,以指导性计划引导蔬
菜生产。为满足城镇蔬菜供应,县政府还制定了蔬菜种植区划,春夏菜以林口镇为主产区;秋
菜以林口镇、奎山乡、中兴乡和龙爪乡为主产区;土豆以亚河乡为主产区,其余乡镇蔬菜自给
自足。

  (三)蔬菜栽培管理

  良种繁育。1958年以前,菜种多由农民自行选择、串换。1959年以后,县设种子站、库,
负责全县良种培育和管理。后来种子站主要负责粮食作物良种培育,蔬菜品种以引进为主。良
种大都从牡丹江地区种子站引进。

  育苗技术。五六十年代主要为垄埯育苗定植,温床、畦田育苗移栽。70年代后,推广营养
土育苗技术、地膜覆盖技术。

  耕作技术。1949—1957年,蔬菜多为大垄直播。1958年开始推广春菜畦田化、夏菜缩垄增
行,合理密植。1965年以后,推广大垄改小垄,混、复、套、间种耕作技术。

  保护地栽培。50年代开始推广玻璃温室栽培技术,夹风障保护苗床和春菜地免受风害、冻
害。夏菜定植采用扣纸帽方法防冻、防晒,提高地温。七八十年代,推广塑料薄膜大棚栽培技
术。1986年以后,塑料大棚栽培技术推动本县庭院经济迅速发展。除林口镇、龙爪乡利用大棚、
温室大规模生产蔬菜外,其他乡镇也都有一些村屯采用大棚、温室生产蔬菜。保护地栽培使南
方产的菜花、油菜等品种在本县安家落户,使山野菜在寒冷的冬季也可以摆上餐桌。全县城乡
居民一年四季都可以吃上本地产的新鲜蔬菜,蔬菜的季节之分淡化了。1992年,全县棚室面积
达95万平方米,产量1 500吨,产值300万元。(附表4—8)

   林口县部分年份蔬菜生产情况表
  表4—8 单位:亩、公斤、吨






   三、经济作物

  (一)果 树

  县域果树,仁果类有苹果、梨、苹果梨、李子、杏、桃、大秋、黄太平、铃铛果等,浆果
类有葡萄、樱桃、黑豆果和草莓等。

  解放前,县域仅有零星果树栽培,品种单一,以李子、杏、大秋、黄太平和铃铛果为主。
建国后,本县于1959年建立果树示范场,根据本地气候严寒、无霜期短等特点,引进大苹果、
小苹果、梨、李子等树种。试验匍匐栽培大苹果,直立栽培小苹果和桃。通过大量引种示范后,
龙爪、林口镇、刁翎等公社,北甸子、马桥河等大队相继建起十几处公社或大队集体果园。当
时加上农户庭院栽植的零星果树,全县果树达到 4 000亩、12万株,总产75吨。此时期,果树
栽培品种单一,90%为小苹果;技术力量不足,经营管理粗放,单产不高,总产不稳。

  “文化大革命”时期,社员家庭栽培果树被限制和禁止。1976年,全县果树面积降至2 500
亩,总产50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指导下,果树栽培重新获得大发展。1980年
全县果树达3 116亩,总产335.1吨。新栽培的果树多为矮、小、密品种。1984年以后,本县将
浆果生产列为重点项目,大量栽培黑豆果。1986年全县黑豆果面积达3 500亩,总产量150吨。
后因市场需求疲软,产品滞销,1988年黑豆果面积锐减至754亩,1991年仅存 15亩。此时期,
仁果类水果生产被忽视,果树栽培面积和水果产量下降幅度较大。1991年本县把果树生产作为
振兴林口经济的骨干项目,列入“八五”规划。1992年,全县果树面积达 11 670亩,总产306
吨,其中苹果9 420亩,总产182吨;葡萄150亩,总产15吨,(附表4—9)

   林口县部分年份果树栽培与生产情况表
  表4—9 单位:亩、吨



  (二)烟 叶

  解放前,农民种植晒烟以自用为主,种植甚少。解放后,烟叶逐渐成为农民增加副业收入
的主要经济作物,种植面积逐年扩大。1955年本县开始种植烤烟。此后,随着国家烟草工业的
发展,烤烟发展迅速,成为本县烟叶生产的主体。

  县域烟叶种植遍布各乡镇,主要产区分布在刁翎、建堂、三道通、双丰等地。

  1976年全县实种烟叶25 540亩,其中烤烟24 967亩,平均亩产 148.73公斤,总产3 713吨,
价值370.05万元;晒烟573亩,平均亩产92.58公斤,总产53吨。

  80年代,县烟草公司成立,烟叶复烤厂投产,林口卷烟厂扩大生产规模,烤烟生产进入专
业化生产阶段。1988年全县实收烟叶84 565亩,其中烤烟 8万亩,平均亩产 118.8公斤,总产
9 500吨,总值2 684.7万元;晒烟4 565亩,平均亩产 119.8公斤,总产547吨。1991年,自然
灾害严重,烤烟因水灾大面积绝产,农民损失严重。加之县乡两级政府因地方财政税收锐减、
无法兑现种植烤烟优惠政策,烟叶收购环节压等、压价现象严重等因素影响,广大烟农种烟积
极性受到严重挫伤。1992年,全县烤烟实栽面积 30 546亩,仅占1991年实栽面积 70 050亩的
43.6%。为了恢复烤烟生产, 当年县乡两级政府加强对烤烟生产的组织领导,烟草企业转变作
风,广大烟农种植烤烟的积极性重新调动起来。

  (三)药 材

  本县中药材资源丰富,主要品种有人参、黄芪、五味子、刺五加、桔梗等数十个。1957年
以前,药材生产以采集野生药材为主,年均产量约10吨。1958年建立栽培示范场,当年栽培各
种药材44亩。1965年全县药材栽培面积648亩,年产各种药材 32吨。此后,随着药材公司对中
药材加工生产的发展,药材栽培发展速度加快。至 1971年,人工栽培药材面积达到7 034亩,
年产各种药材54吨,其中人参两吨。80年代以后,原来由村集体经营的参园承包给个人经营。
由于人参等药材降价滞销,县域药材栽培面积逐年减少。至1992年,全县药材基地仅有1 860
亩,其中人参园675亩。

  (四)甜 菜

  1950年本县种植甜菜15亩,总产4吨,单产266.7公斤。当时生产甜菜主要用做饲料,其副
产品糖稀用做加工食品的辅助原料。1957年国营糖厂开始在县域采购甜菜,本县也办起小糖厂,
甜菜需求量猛增,种植面积迅速扩大。当年全县种植甜菜面积达16 980亩,总产11 104.5吨。
1959年末随着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的开始,小糖厂相继关闭。1962年全县种植甜菜 105亩,总产
73.5吨,主要用于县内生产白酒,其副产品用做饲料。1965年以后,县甜菜站成立,为糖厂大
量收购甜菜,甜菜种植面积再次猛增。1971年全县甜菜种植面积11 194亩,总产5 604.85吨。
所产甜菜多数供应宁安糖厂,少量供应佳木斯糖厂。1977年后,甜菜种植面积大幅度下降。1983
年全县种植甜菜202.2亩,总产119.5吨。1984年以后,阿城糖厂在林口设甜菜站,县域甜菜种
植面积逐年增加。1990年,全县甜菜种植面积达 57 819亩,总产85 299吨,单产1 475.3公斤。
1992年,种植29 115亩,总产24 054吨(附表4—10)

  (五)油料作物

  县域油料作物有向日葵、芝麻、苏子、线麻子、蓖麻子、油菜子、亚麻子和花生等。建国
前,人们零星种植油料作物自食自用。建国后,国家收购油料,农民开始大面积种植油料作物,
其中主要是向日葵。1950年全县种植油料作物1 920亩,总产33.5吨;1957年发展到7 815亩,
总产168吨;60—70年代,全县年均种植油料作物千余亩,总产30余吨。

  80年代以后,向日葵种植面积扩大。1985年,向日葵种植面积达到历史最高记录25 452亩,
总产2 109.95吨。1986年以后,油料作物种植面积逐年下降。1992年,全县种植油料作物2 955
亩,总产364吨。(附表4—11)

   林口县部分年份甜菜生产情况表
  表4—10 单位:亩、公斤、吨



   林口县部分年份油料生产情况表
  表4—11 单位:亩、公斤、吨






  (六)麻类作物

  本县麻类作物有线麻、亚麻和苘麻(青麻)等品种,其中线麻和亚麻为主要作物。

  1.线麻生产

  解放前,县域农村种植线麻多为自用。1950年全县种植线麻1 935亩,总产111吨。1962年
种植面积发展到5 490亩,总产128.5吨。1978年达7 064亩,总产158.55 吨,占麻类作物总面
积的93.8%、总产量的96%。

  80年代以后,尼龙等化学纤维逐渐取代线麻,线麻生产逐年下降。1989年线麻种植面积降
至60亩,总产两吨。1992年,本县没有种植线麻。

  2.亚麻生产

  60年代,随着勃利县亚麻加工厂的生产发展,本县靠近勃利县的刁翎和亚河等公社相继种
植亚麻。70年代,奎山公社开办亚麻厂,亚麻种植面积扩大。1980年全县亚麻种植面积达2 764
亩,总产 344吨。此后,受勃利亚麻厂生产状况、收购数量、收购价格等因素影响,亚麻种植
面积总体上呈下降趋势。90年代,产区集中到亚河乡一带,变为零星种植。1992年全县种植亚
麻150亩,总产15吨,平均亩产100公斤。(附表4—12)

   林口县部分年份麻类作物生产情况表
  表4—12 单位:亩、公斤、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