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畜禽场
第五节 畜禽场
一、龙爪羊场
1936年,日本人在龙爪西山建立绵羊饲养场,也称“绵羊协会”,由长春畜牧总场运进一
大批“美利奴”绵羊饲养。羊场有百余人,羊舍10栋,饲养高峰时有羊 3 000余只。羊场在山
东会又建分场,养羊1 500余只。当时以200只羊为一群,由3人管理(两人放牧,1人舍饲),每
群羊均有护羊犬。羊场配有搂草机、铡草机、粉碎机。注重饲养、种植精饲料、水源消毒和病
羊隔离治疗,管理比较完善、严格,所产羊毛运回日本国。1945年 8月解放前夕,日本人驱赶
羊群退至绿山、楚山一带,遇苏军弃羊逃走。
二、林口种马场
1939年,日本人在林口街西北郊(今一中处)建立种马场,有马房 6处。1941年开始养马,
从日本国运来种马百余匹,为从英国及阿拉伯地区引入杂交后的日本改良马;配有日本技术员
40余人,中国人充当马夫。马场以种公马改良地方马。场内有严格的防疫制度,除马夫喂马、
刷拭马体可接触马以外,其他人均不得入场。场周围挖有丈余宽壕沟,大桥处设有岗哨。1945
年日本投降后,马场不复存在。
三、林口养禽场
1958年由县商业局兴办。禽场有禽舍6栋,3 000平方米。饲养来航鸡,产蛋成鸡4 500多
只。分场又养康贝尔鸭、京白鸭各千余只。该场配备专门技术人员分管饲养繁育工作,有饲养
管理人员15人;设有孵化厂,有孵化机3台。场内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分明。蛋鸡饲养繁殖均
按比较先进的操作手段进行,注重常规免疫,疾病发生较少。每年春季,孵化鸡雏除供给本场
选用外,还销售上万只。
该场有分场两个,分设在杨木岗和七星煤矿。1962年禽场停办。
四、林口县种畜场
1959年,县办国营畜牧场于六合正式建场,定名为林口县五星畜牧场。当年11月,牡丹江
行署所辖的拥有百匹马的七星畜牧场(位于柳树公社土甸管理区)移交本县并入五星场;五星畜
牧场改称林口县种马场。该场主要为全县马匹改良和繁殖服务。1970年先后办了鹿场、猪场和
禽场。1976年该场接收沈阳军区总后某部虎山农场,场部从六合迁至虎山,改称林口县种畜场,
下设六合、河口、九龙沟、新合、虎山等5个分场。场部设有卫生所、学校;有煤矿1个,人工
林万亩,苗圃1 个,种植药材1万平方米;养牛百余头,饲养基础母猪 100多头,养鸡2 000余
只,发展东北半细毛羊,每年可提供种羊 100只左右。为保证生产经营,扩大种群繁殖,省畜
牧局年投资20万元,全场1983、1984年分别创收110和120万元。1992年全场总人口 1 320人,
职工485人,其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25人;有耕地1.2万亩,全场占地面积 5万亩;工业产值
占全场生产总值70%,农业产值占20%,畜牧业产值占10%。
五、集体畜禽场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生产队开始创办养猪场。1960年全县集体养猪场养猪9 954头。1961
年受自然灾害影响,集体养猪数量下降。1963年仅有 670头,为60年代最低点。1969年集体养
猪4 536头。1970年集体养猪大发展,全县共养猪9 203头。1976年上升到14 451头。此时全县
共有集体猪场818个,其中社办9个,大队办33个,生产队办 776个。1977年集体养猪20 441头,
达到历史最高峰。1974—1978年集体猪场生猪年均死亡率35.5%,其中1978年死亡率达44.3%。
1980年集体养猪场多数停办,集体养猪仅有1 653头。
1985年以后,为适应改革开放形势需要,全县再次兴办起各类集体畜禽场,主要分布在刁
翎、林口、龙爪、五星、五林、朱家、亚河、三道通、古城、奎山等乡镇。至1992年,共办起
集体畜禽场30余处。其中五林粮库猪场建于1982年,饲养基础母猪50多头;1992年出栏商品猪
百余头,仔猪600多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