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六节 牧业区划

第六节 牧业区划



  

   一、低山河谷牛、羊放牧区

  位于县域东北部和中西部,包括亚河、宝林、柳树等乡全部和建堂、古城、龙爪、五星等
乡镇部分村屯。 区内地貌以低山、河谷、丘陵、草地为主,地势偏高,气候冷凉,海拔300—
900米;年平均气温2.4℃,高于或等于10℃年有效活动积温 2 000—2 400℃;年降水量530—
570毫米;年日照2 500小时;无霜期105—120天。

   二、丘陵漫岗猪、羊、牛舍饲、放牧结合区

  位于县域东部、中部和南部,包括奎山、林口镇、中兴、五林、朱家等乡镇全部和古城、
龙爪、五星等乡镇部分村屯。区内地貌以丘陵、河谷为主,海拔300—800米;年平均气温2.5℃,
高于或等于10℃年有效活动积温2 100—2 500℃;年降水量500—550毫米;年日照2 550—2 600
小时;无霜期 120—130天。本区水源充足,山泉较多,利于发展畜牧业。

   三、河谷平原牛、羊、猪放牧、舍饲结合区

  位于县域西北部,包括莲花、三道通、建堂、刁翎、双丰等乡镇。境内草山草坡较多,地
貌以丘陵、草地、河谷、平原为主,海拔124—180米;年平均气温2.6℃,高于或等于 10℃年
有效活动积温2 200—2 600℃;年降水量500—570毫米;无霜期125—13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