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管理机构 一、机构沿革
1950年8月,县家畜防疫所成立,编制3人。1954年,县畜牧总站与县兽医院建立,编制分
别为7和12人;隶属县农业科。
1958年12月,县牧副渔业局成立,内设秘书股、计财股、防疫股,编制17人;下属畜牧繁
殖管理站、水产管理站和蚕业管理站。1959年增设畜牧防疫队。1960年 3月,改称畜牧兽医局。
12月,行政编制10人。1961年12月,县畜牧兽医局改称畜牧总站,编制19人;隶属农业局。1968
年 6月,县农林革命委员会成立,畜牧兽医工作归其所属。1970年农牧科成立。1973年10月,
畜牧科单设。
1984年5月,改畜牧科为畜牧总站。1986年8月29日,改畜牧总站为畜牧局,内设文秘、财
会、后勤、党委等工作机构;局机关编制14人。畜牧局下属单位有畜牧站、防疫站、繁育站、
兽医院、草原站、检疫站、科教站、企管站、监督所、种畜场、乳品厂等。
二、机构职能
畜牧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提出全县畜牧业发
展规划和业务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主管全县草原的调查、规划、利用、改良及防火工作;
负责全县畜禽的防疫、药政管理和畜禽品种的普查、登记、引种及品种改良工作。(附表4—20)
林口县1949—1992畜牧生产情况表
表4—20 单位:头、匹、只、万只(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