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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养蜂

第二节 养蜂



  

  本县适宜养蜂的山林面积 2 700余平方公里,蜜源植物种类繁多。其中春季主要辅助蜜源
植物柳树约占蜜源的10%,夏季主要蜜源植物椴树约占30%。主要分布在三道通乡及其与方正县
接壤的保马庄、红旗沟,锅盔山下的四道林场、奋斗林场、战斗林场等地。秋季以梢条为主的
杂花蜜源约占60%,分布于林口镇外的各乡镇。

  沦陷时期,林口县域就有人家在庭院中饲养少量蜜蜂。建国后,养蜂逐年增多。1955—1959
年,全县年均饲养蜂900箱,产蜜3 910公斤。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生产资料全部归集体所有,
蜜蜂由个人庭院饲养进入生产队集体饲养阶段。同年本县出现第一个国营蜂场——林口县向阳
养殖场,有蜂110余箱。

  60年代,全县养蜂发展迅速,年均养蜂 4 599箱,产蜜53 765公斤。70年代,养蜂发展进
入鼎盛时期,年均养蜂11 442箱,产蜜125 250公斤。1972年,全县养蜂1.5万箱,达到历史最
高峰。其中养蜂超千箱的有亚河、龙爪、新城、刁翎4个公社。

  1974年,中国养蜂研究所和省市主管业务部门根据林口县蜜源丰富,隔离条件适宜,技术
力量强,蜂群数量多等优越条件,在林口县建立了全国第六个蜜蜂原种场 (场址在向阳,将原
来的林口县向阳养殖场改名为林口县蜜蜂原种场)。1975年国家农业部从西德引进3只高加索蜜
蜂原种(该蜂种是世界上公认的三大优良蜂种之一)全部交给本县蜜蜂原种场保纯、繁育,负责
向全国各地提供蜜蜂原种。1976—1984年,该场向全国 24个省、市、自治区提供2 650只优良
蜂种,为我国养蜂事业做出了贡献,成为国家培育高加索蜜蜂原种的重要基地。

  1978年,中国养蜂研究所在林口、海林、宁安、牡丹江三县一市推广高加索蜜蜂良种。林
口县成立蜜蜂换种领导小组,各公社设换种站。1980年,全县实现全部蜜蜂良种化,受到中国
养蜂研究所表彰奖励。蜜蜂良种化带来蜂产品大丰收,这一年全县收商品蜜42万公斤,同本县
历史上商品蜜最高年产量相比,总产提高38.2%,平均单产提高33.1%。1978年以后,随着农村
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涌现大批养蜂专业户,蜂群所有权由集体过渡到个体养蜂者所有。目
前除县蜜蜂原种场为国营蜂场外,其余蜂场均属个人。80年代,全县年均养蜂 4 618箱,产蜜
104 751公斤。1990一1992年,全县年均养蜂 3 310箱,产蜜共114 568公斤。90年代初,全县
养蜂主要分布在亚河、三道通、刁翎、建堂、古城、龙爪等乡镇,其中亚河乡养蜂超千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