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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养蚕

第三节 养蚕



  

   一、柞 蚕

  1905—1938年,黑龙江省宾县、望奎、宁安、呼兰和青冈等县曾试养柞蚕,均以失败告终。
1942年,日本人在本县刁翎地区试养柞蚕也以失败告终。结论是北纬45度不能养蚕。

  1958年,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杨易辰带专家到林口考察。之后经省委批示,由省商业
厅直属机关和林口县财贸系统下放干部在马鞍山管理区组建省马鞍山蚕业试验站。试验站从辽
宁引进种茧,组织马鞍山辽宁籍有养蚕经验的农民试养柞蚕16把。试养结果平均每把收茧 4万
粒,约 350公斤,获得成功,从此打破了北纬45度不能养蚕的结论。杨易辰亲自到马鞍山蚕业
试验站视察,并听取了柞蚕试养工作汇报。当时他题诗一首——《谁说北大荒不能养蚕》。林
口县因此成为全省蚕业生产发源地。

  同年 8月,省委在林口县召开全省蚕业工作会议,以林口县作为示范县向全省铺开,大力
发展养蚕事业。省委在会上向全省各市县下达了养蚕任务。林口县委书记处书记沈树春在会上
作题为《大干猛干,五年内产茧60万担》的典型发言。马鞍山蚕业试验站在会上作了试养柞蚕
情况汇报。会后林口县委制定了蚕业生产五年发展规划。

  1959年是本县蚕业生产发展的第一年,为抓好蚕业生产,县牧副渔业局设蚕业站,指导全
县蚕业生产;建造 3 000平方米的保种库和几处保种窖;县商业局设蚕业股,并申请到省投资
19万元,成立缫丝厂;各公社设蚕业分站,还指派一名主要领导负责蚕业生产。由于当时全国
处于“大跃进”运动中,受不尊重科学,脱离客观实际蛮干等左倾思想影响严重,使本县蚕业
生产一起步便带有很大盲动性。当年计划全县放养柞蚕6 100把,实际经过很大努力才落实3 377
把。收获258 885公斤,平均每把77公斤,仅占试验成功时每把350公斤的22%。

  1960年以后,受三年自然灾害和消极失望情绪影响,柞蚕生产急遽下降。1962年,全县柞
蚕放养降至27把,平均每把收获28公斤;总产值500元,仅占1959年总产值的0.28%;蚕场大都
废弃。同年秋,林口县缫丝厂因原料缺乏,被迫下马。人员、机器设备迁移到密山县,更名为
密山县丝绸厂。

  1963年以后,全县柞蚕放养把数逐年回升。1971年达到947把,平均每把产量85公斤。1978
年每把产量平均达 305公斤。1980年以后,农村实行一系列富民政策,打破平均主义分配制度,
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了蚕农的生产积极性。此时期,全县柞蚕放养虽然因蚕业山场被林
地、开荒地和两荒地挤占,面积缩小,把数减少,但是平均单产和产值逐年有较大增长。1981
年,单产平均达387.5公斤,第一次超过了1958年柞蚕放养试验成功时的单产。1983年,全县8
乡镇近40个村屯,放养510把柞蚕,平均单产590公斤,总产量达300 900公斤,总产值4 085万
元,创历史最高水平,是1959年3 377把柞蚕总产量的1.2倍,总产值的2.3倍。

  90年代初,县蚕业站通过举办科学养蚕培训班、典型经验交流会、播放实用养蚕技术录像
等形式,加强科学养蚕普及和推广工作。同时加强种茧调入的质量管理,利用一代杂交优势,
提高柞蚕抗病抗逆力;积极推广加大甲醛溶液卵面消毒和甲醛盐酸混合液卵面消毒等新技术,
使全县蚕业生产向高产优质高效方向发展。1992年,全县放养267把柞蚕,平均单产575公斤,
总产量153 525公斤,总产值61.4万元。

   二、桑 蚕

  1958年以前,本县三道通、建堂、大屯、字砬子、二道河、三道河等地有野生桑树共10余
垧,3万余株。野生桑树耐寒、叶片小、养蚕利用率低。为此,1958年8月,本县贯彻省委指示
精神,在制定蚕业生产发展五年规划时,确定了栽桑树、养桑蚕的总体目标。人工培育的桑树
叶片大,利用率高,但不耐寒,需人工防护。此后,由于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本县桑蚕生产
推迟到1965年才开始。当年县蚕业站从双城堡引进桑树苗10万余株,在全县10个公社栽植。1967
年省有关部门从江苏省邀请 3名专家到林口来传授栽桑、养蚕技术。当年在刁翎公社永安大队
和林口县林业科试养桑蚕50张,收获鲜茧 1 750公斤。1968年,全县养桑蚕 200张,收获鲜茧
6 000公斤。 其中以刁翎公社桑树园最大,桑蚕养殖效果最好;全省各市县到刁翎参观学习。
1969年,受农业“以粮为纲”指导方针影响,加之栽桑树占用的都是较好的耕地,引进的桑树
苗非耐寒品种,易冻死,越冬防护又增加费用和劳动用工,经济效益太低等原因,刁翎公社率
先把所有桑树砍掉,退桑还田。此后至1970年,其他公社也陆续把桑树砍掉还田。1970年全县
放养桑蚕80张,生产蚕茧2 300公斤。1971年以后,本县桑蚕生产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