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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机构

第三节 管理机构



  

  1955年县工商科内设1名专职干部管理渔业。1956年本县渔业生产有事业编制1人。1958年
12月,县牧副渔业局下设水产管理站,专业人员增至 4人。1960年以后,水产管理部门隶属商
业科,变动频繁。1964年先后同蚕业站、果品站合并。1967年与烟酒批发站合并。1969年与食
品站合并。1972年县联社内设水产站,站内设生产组,由省水产局定编3人并拨经费。

  1980年6月,水产站从县联社划出,成立县水产科。1984年 4月更名为水产公司。1986年8
月,更名为水产事业管理局。1992年 3月,水产局改为水产公司,由行政机关改为事业单位,
编制17人;内设渔政股、办公室(政工股)、水产技术推广站;下属水产供销公司和水产采购供
应站。其主要职能:负责制定本县渔业生产发展规划和开发利用资源计划,完成省、市下达的
渔业基本建设项目;负责鱼种的调运、调剂、技术指导和推广、技术培训、水质化验、渔需物
资的供应;负责全县渔政管理,执行国家渔业法规和政策;处理渔业纠纷,查处违法案件,检
查和办理渔业生产许可证及船舶检验工作;收缴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附表4—21、22)

   林口县部分年份渔业生产情况表
表4—21 单位:个、人、亩、万尾、%、吨



   林口县1949—1992年农业产值表
  表4—22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