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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具变革

第一节 农具变革



  

   一、旧式农具

  县域农民长期沿用传统的铁木农具和石木农具。整地用镐头、刨锹、木耢子、木磙子,播
种用木犁、对犁、耲耙、点葫芦,中耕用锄头、扒锄、木犁,秋收用镰刀,打场用石碾子、裢
枷、木权、木锨、木耙子、竹扫帚以及簸箕、筛子等,运输用花轱辘铁车、手推车和朝鲜族农
民使用的大木轮“勒勒”车,饲料、饲草加工用铡刀、豆饼刀,粮谷加工用石碾、石磨、筛、
箩、簸箕、木风车等。其中有些农具至今仍作为辅助工具使用。

   二、新式农具

  民国时期,县域刁翎等地垦荒大户开始用6或8匹马拉的“洋犁”垦荒。开垦盛期,刁翎一
带的“洋犁”多至50余台。

  沦陷时期,日本“开拓团”曾在古城、前刁翎(今建堂)、林口、龙爪、五河林(今五林)、
亚河等地使用马拉“洋犁”垦荒。

  建国后至1957年,县政府(人委)积极组织引进推广畜力新式农具。1958年以后,机引农具
迅速增加。(附表4—23)

   林口县1953—1957年引进新式农具情况表
  表4—23 单位:台



  在积极引进新式农具的同时,县人委大力倡导自己研究、制造新式农具。在这方面,林口
铁工厂、农具厂和乡镇修理网点起了带头作用。1953—1958年,全县生产马拉农具 3 192台,
其中犁1 393台,铲趟机713台,播种机360台,耙类农具355台,镇压器 316台,收割机44台。
(附表4—24)

   林口县1965—1978年研制新式农机具情况表
  表4—24






   三、农机具

  1928年,苏联人在县域今虎山、振兴、永胜、植场、土甸等地使用拖拉机耕作。链轨、胶
轮式的都有,俗称“火犁”。1929年,张兴一、刘忠达、吕振宇等人在古城镇创办兴达火犁有
限公司,用两台30马力火犁开垦荒地。

  1958年2月,奎山乡购进匈牙利产DT—413型拖拉机,这是建国后本县第一台拖拉机。同时,
从宁安国营农场调来陈久山、武元波两名驾驶员。同年,本县相继购进拖拉机10台,其中波兰
产C—45型6台,捷克产热特—24A型两台,热特—25A型1台,罗马尼亚产KOP—45型 1台;有配
套农具4台套。

  1959年冬,龙爪拖拉机站购进两台洛阳拖拉机厂生产的东方红履带拖拉机。这是本县第一
批国产链轨拖拉机。

  60年代受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和“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农业机械化进程缓慢,农机具数
量增加幅度不大。

  1970年本县购进第一批三轮手扶拖拉机,当年保有量20台,主要用于农田作业、运输和水
田耙地。1975年县农机修造厂上手扶拖拉机生产线,当年生产 120台。至1977年转产,共生产
手扶拖拉机191台。1978年至80年代初,本县农业机械发展迅速。1980年全县拖拉机保有量1 266
台,比1970年增加10.5倍。

  1983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机械的经营管理发生了根本变化。农业机械的
种类、型号开始转变,适应农民家庭使用的小型四轮拖拉机出现并迅速增加。1983—1990年大
中型拖拉机保有量基本稳定,小四轮拖拉机一直保持迅猛增加的势头。1990年小四轮保有量达
4 262台,比1983年增加3 800台,是1983年保有量的9.2倍。

  1990年以后,全县农业机械数量开始下降。1992年拖拉机保有量 4 882台,比1990年减少
714台;机引农具保有量4 498台套。(附表4—25)

   林口县部分年份农机具发展情况表
  表4—25 单位: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