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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管理机构

第四节 管理机构



  

  1956年秋,黑龙江省气象局在古城镇建立气候站——黑龙江省古城镇气候站,有工作人员
两人。1960年,站址迁至林口二中附近。同年 7月,因管理体制变动,改称林口县气象水文中
心站,隶属县农业科;有工作人员5人。1962年4月,体制上划,改称黑龙江省林口气象服务站,
由农业局代管;有工作人员4人。1971年8月,因战备工作需要,气象站由县人民武装部直接领
导;人员增至8人。1972年夏划归县政府,由农业局代管。1980年 9月,成立林口县气象科(科、
站合一),工作人员增至12人。1985年6月,改称林口县气象局(局、站合一),受省气象局和县
政府双重领导。1992年县气象局编制12人。

  县气象局为中直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开展地方气象服务和气象监测工作。局内下设气
象基础业务股和气象科技服务中心。气象基础业务股负责大气观测,农业气象观测和气象预报
等业务;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负责气象服务和气象科技开发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