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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青山林场

附:青山林场



  

  青山林场隶属林口县林业局。经营范围东至鸡西市界,南至中三阳林场界,西、西南至林
口林业局界,北至虎山林场界;经营总面积19.3万亩。1992年,全场有有林地面积15.6万亩。
其中,天然林3.8万亩,人工林11.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638 460立方米,其中,天然林166 970
立方米,人工林471 490立方米。总人口638人,其中职工247人。

  青山林场经营区开发较早,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在此设青山森林事业所。建国后,1952年
林口县在古城镇建森林抚育站,同时下设青山作业所等林业基层单位。1953年县抚育站改称森
林经营所,下属单位改称工队,青山作业所改称青山林业工队。1958年 4月,青山工队改建为
青山林场,施业区在青山火车站一带。1963年春林口林业局建立,与县林业科划分经营辖区,
青山林场划归县林业科管辖;原青山林场铁路以北施业区划归林口林业局管辖,建立青山沟经
营所。

  青山林场经营区植树造林在全县最早。1940—1941年,伪满县公署招雇劳力在青山南沟造
林2 000余亩,1945年以后存留400余亩。建国后,青山林场于1954年开始植树造林,当年造林
525亩,此为本县国营林场造林开端。此后,林场坚持年年造林。至1992年,每年平均造林5 900
多亩。青山林场的人工林长势好,连续面积大,蜚声国内外。1964年 7月14日,党和国家领导
人邓小平、李富春、薄一波、杨尚昆视察青山林场南山落叶松人工林,黑龙江省委书记处第一
书记欧阳钦、第二书记兼省长李范五陪同前来,本县副县长金锐在现场作工作汇报。 1976年9
月 12日,联合国粮油组林野司组织美国、比利时、塞浦路斯、圭亚那、印度、印度尼西亚等6
国一行10余人的林业考察团来到青山林场考察,参观了落叶松人工林。

  青山林场的林产品,在建场初期主要是通过天然次生林的抚育采伐和天然低价林改造采伐
生产杂木杆。70年代,随着人工林的逐步成林化,产品增加了松木杆品种。同时采种工作也有
了较大发展,樟子松和落叶松松子已成为林场的重要产品之一。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
深入发展,林业多种经营日趋活跃,木耳生产、木材加工又为林场增添了一批新产品。70—90
年代初,林场年均生产杂木杆1 682立方米、松木杆4 800立方米、松树子4 887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