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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烤烟税收

第四节 烤烟税收



  

  80年代后,随着烤烟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县烟叶复烤厂和烟草公司相继建立;烤烟税收逐
年增加,逐步发展成为县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1983—1992年,全县烤烟税收累计5 181.75
万元,年均5 181 750元,占县财政年均总收入的 10.3%。其中1988年税收额最高,达958.8万
元,占县财政总收入的17.5%。(附表6—13)

   林口县1983—1992年烤烟税收表
  表6—13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