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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经营体制

第一章 经营体制



  本县乡镇企业在经营体制上可分为乡镇办企业、村办企业、个体办企业和乡镇企业管理局
办的直属企业 4种体制。个体办企业早在解放前就以手工作坊的形式存在,村办企业始于1947
年,乡镇办企业始于1953年,直属企业始于1975年。自1985年县政府制定发展乡镇企业的 8条
放权政策后,4种体制的企业全面发展。其中个体企业发展迅速,到 90年代初,个体企业无论
在企业数量、就业人数,还是在产值上都居于主要地位,成为乡镇企业发展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