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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乡镇办企业

第一节 乡镇办企业



  

  乡镇办企业出现于1953年,最初是朱家沟区兴办的农具厂。1954年朱家沟区兴办制帽厂。
1956年林口镇兴办豆腐坊,五林乡兴办服装、马具厂,刁翎乡兴办铁木社。1958年在全民大办
工业运动中,全县办起工厂573家,从业人员3 000余人;当年创产值 104万元。但由于资金少,
设备简陋,缺乏技术力量,原料没保证,产品质量低劣、无销路等多种原因, 60%企业亏损。
1962年贯彻国家“关、停、并、转”方针,只留18家企业;到1965年全县社办企业仅剩 1家。
“文化大革命”前期,社办企业处于停业状态。1970年国务院召开北方地区农业会议,提出加
快实现农业机械化要求后,各公社相继办起农机修理、粮油加工、砖瓦、木材加工、被服、小
煤窑等厂矿。同年,全县共有社办企业 38家,从业人员2 139人;实现产值329万元,利税142
万元。1975年,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后,本县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提出的“抓两翼保主体”
政策,围绕农业大办社队企业。提出“1975年大办,1976年大干,1977年大上”的社队企业发
展规划,号召土法上马,自立更生,发扬“穷棒子”精神。在这一政策指导下,中兴公社在天
宝山和红石沟办起两个年产万吨的铁矿,亚河公社办起煤矿。 3年时间,亚河公社煤矿资产达
30多万元;拥有汽车两辆、绞车6台,抽水、通风、充电等设备 40多台。至1977年全县建起农
机、腐肥、砖瓦、采矿等95家社办企业,比1970年增长 1.5倍;从业人员4 500人;产值1 693
万元,比1970年增长 4.1倍,利税380万元;实现了社社有农机修理厂,有三床(车床、刨床、
钻床)、两机(电焊机、砂轮机)、一锤 (弹簧锤)、一泵(气泵)、一炉(翻砂炉),农业机械中修
不出社。

  1979年经过拨乱反正,社办企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全县社办企业增至 123家。其中农业企
业11家,工业企业86家,交通运输业5家,建筑业7家,商饮服务业14家。增加了运输、建筑、
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项目,从业人员6 926人,产值1 957万元,实现利税 422万元,固
定资产净值1 237万元。

  1985年全县有乡镇办企业118家,其中农业企业7家,工业企业72家,运输业 8家,建筑业
10家,商饮服务业21家。共分30个行业,从业人员4 909人,产值2 545万元,实现利税 150万
元,固定资产净值122万元,流动资金437万元。

  1990年全县有乡镇企业127家,其中农业企业5家,工业企业85家,建筑业15家,商饮服务
业22家。共分31个行业,有主要产品56种,从业人员 6 278人;产值 6 260万元,是1985年的
2.5倍,利税29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 888万元,流动资金2 492万元。

  进入90年代,乡镇企业不断引进人才,上新项目,向高科技、外向型发展。1992年县委、
县政府颁发《关于发展乡镇企业48条补充规定》,充分调动了乡镇企业全体干部和职工的积极
性。同年,全县乡镇办企业发展到136家,其中农业企业6家,工业企业88家,建筑业23家,商
饮服务业19家。共分37个行业,有主要产品74种,从业人员5 567人;产值7 488万元,利税351
万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20%和19%;固定资产净值1 829万元,流动资金3 7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