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业结构第一节 所有制结构 解放后,县政府除接管伪满遗留的几家私营工业企业外,还积极兴办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
急需的工业企业,并根据“公私兼顾,扶持发展”的方针,积极扶持个体私营工业发展。至1949
年,全县工业企业达267家,总产值237.2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 6家,产值96.8万元,占
40.8%;个体工业企业261家,产值140.4万元,占59.2%。1950—1952年,全民所有制工业稳步
发展,个体工业企业迅速增长。1952年,全县工业企业达 325家,总产值 411.6万元,分别比
1949年增长21.7%和73.5%。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9 家,产值248.9万元,占60.5%;个体私营
企业316家,产值162.7万元,占39.5%。1953 年开始对私营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公
私合营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企业。至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全县工业企业除地方国
营企业外,全部转为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1957年全县工业企业 78家,总产值563万元。其中
全民所有制企业15家,占19.2%,产值413万元,占73.4%;集体所有制企业63家,占80.8%,产
值150万元,占26.6%。
1958年“大跃进”运动开始后,全县农村人民公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办起社队工业企业
573家,产值104万元,分别占全县工业企业和总产值的72%和12.4%。1965年全县工业企业共47
家,总产值796.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7家,占36.2%,产值583.4万元,占73.3%;集体
所有制企业30家,占63.8%,产值213万元,占26.7%。在集体企业中,社办企业仅 1家,产值4
万元。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县工业生产受到严重冲击和破坏,发展缓慢,甚至出现倒退。
1968年全县工业企业减至27家,比1965年减少42.6%;总产值比1965年增长0.4万元。1975年,
全县工业企业95家,工业总产值3 268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6家,占37.9%,产值2 016.2
万元,占61.7%;集体所有制企业59家,占62.1%,产值1 251.8万元,占38.3%。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县委、县政府逐步深入进行工业体制
改革,制定一系列促进工业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了
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至1985年,全县工业企业发展到3 024家,比1978年增长 18.8倍。其中
全民所有制企业44家,占1.5%;集体所有制企业293家(包括农村合作经营企业126家),占9.7%;
个体企业2 687家,占88.8%。城镇街道和乡及其以上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0 326万元,其中全
民所有制企业产值6 406万元,占62.04%;集体所有制企业产值3 920万元,占37.96%。1992年,
全县工业企业达2 324家,工业总产值 43 361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 47家,占 2%,产值
24 522万元,占56.55%;集体所有制企业486家(包括村办企业357家),占 21%,产值14 889万
元(包括村办企业5 015万元),占34.34%;个体企业1 791家,占77%,产值3 950万元,占9.11%。
(附表8—1、2)
林口县1949—1992年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表
表8—1 单位:家
林口县1949—1992年工业所有制结构产值表
表8—2 单位:万元、%
注:1985—1988年, 集体工业产值为城镇街道和乡及其以上全部集体企业创造。 此外,
1985年有126家农村合作经营企业营业额199万元,2 687家个体企业营业额711万元。1986年有
347家村办企业现价产值2 239万元,22家农村合作经营企业现价产值156万元,1 518家个体企
业现价产值2 611万元。1987年有 350家村办企业现价产值2 587万元,23家农村合作经营企业
现价产值196万元,1 625家个体企业现价产值3 290万元。1 988年有 382家村办企业现价产值
3 575万元,62家农村合作经营企业现价产值130万元,1 740家个体企业现价产值3 4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