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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全民所有制职工

第一节 全民所有制职工



  

  1946年,县政府接收伪满遗留工厂后,开始形成全民所有制工业职工队伍。1948年地方工
业增多,职工队伍扩大。至1949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6家,职工平均人数171人,其中女职
工35人,占20.5%。在全部职工中,工人107人,占62.6%;技术人员12人,占 7%;管理人员52
人,占30.4%。在全部职工中,文盲和半文盲占80%。

  50年代前半期,林口县兴建一批国营工业企业。1956年部分私营工业并入国营企业。1957
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增至15家,职工平均人数790人,比1949年增长 3.6倍。其中工人619人,
占78.4%;技术人员24人,占 3%;管理人员147人,占18.6%。1958年“大跃进”运动开始后,
新建工业企业迅速增加,工厂劳动力不足,从农村、社会、学校招工。1960年全民所有制工业
企业增至29家,职工平均人数 4 434人。其中工人3 657人,占82.5%;技术人员88人,占2%;
管理人员689人,占15.5%。1961年 1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的方针后,林口县开始对工业企业进行全面调整,关、停、并、转一批企业,精简下放一批职
工。至1962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减至23家,比1960年减少6家;职工平均人数减至2 786人,
比1960年减少37.2%。其中工人2 316人,占83.1%;技术人员69人,占2.5%;管理人员401人,
占 14.4%。1963年,工业企业内部开始完善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正式恢复职工业余文化、技
术教育。至1965年,有304人脱盲。在此期间,从工人中提升76人为技术干部,选拔 28名优秀
工人进入管理工作岗位。1965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减至 17家,职工平均人数减至1 467人。
其中工人1 193人,占81.3%;技术人员53人,占3.6%;管理人员221人,占15.1%。

  “文化大革命”初期,有 32名专业技术人员下放车间或农村进行“劳动改造”。 在成立
“三结合”革命委员会时,全县有64名工人进入企业管理岗位。同时,职工业余文化和技术学
习中断。1975年工业企业恢复正常生产。1977年全民所有制企业共 41家,职工平均人数4 357
人。其中工人3 812人,占87.5%;技术人员131人,占 3%;管理人员414人(长期脱产“以工代
干”285人),占9.5%。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范围扩大,各厂矿相继创办第三产业,职工
队伍随之增加。1980年,全县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37家,职工平均人数6 151人。1983年恢
复评定技术职称工作,有52名技术人员晋升为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此期间,对“文化大革命”
时期初中毕业的职工进行“双补”(文化和技术补课)培训。至1984年,“双补”合格率占应补
课人员的85.6%,提前1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双补”任务。1985年全民所有制企业44家,其中地
方企业42家,职工平均人数14 972人(女职工4 186人,占28%)。按职工构成分,固定职工11 680
人,占78%;合同制职工246人,占1.6%;临时工 1 006人,占 6.7%;计划外用工2 040人,占
13.7%。按职工类别分,工人10 930人,占73%;学徒工300人,占2%;工程技术人员599人,占
4%;管理人员1 645人,占11%;服务人员和其他人员1 498人,占10%。

  1992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47家,职工平均人数 17 957人。按职工构成分,固定职工
11 171人,占62.2%;合同制职工4 272人,占23.8%;临时工2 369人,占 13.2%;计划外用工
145人,占0.8%。按职工类别分,工人13 060人,占72.7%;学徒工359人,占 2%;工程技术人
员646人,占3.6%;管理人员1 973人,占 11%;其他人员1 919人,占10.7%。按年龄结构分,
18—35岁职工占74%,36—50岁职工占21.6%,51岁以上职工占4.4%。按文化程度分,大专以上
文化程度占4.1%,中专、高中文化程度占19.6%,初中文化程度占70%,小学文化程度及文盲、
半文盲占6.3%。在全县工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高级工程师 3人,工程师31人,助理工程师
64人,技术员2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