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黄金工业 清代,县域黑背一带有人采沙金。淘金者不定居,春来冬去。1861年(清咸丰十一年),三
姓(今依兰)洪水成灾,饥民纷纷前来黑背大川淘采沙金。1862年(清同治元年),淘金者达万人
以上。1863年1月(清同治元年十一月),黑背发生淘金者反清暴动。3月,暴动失败,清政府追
捕反清人犯,黑背一带淘金者大都离去。此后,每年采金者仅有一二百人,年均采金 5 000两
左右。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 3月,吉林将军在黑背设查局,派员征收金税,并检查偷漏税者。
4月, 成立三姓金矿局,将黑背、东沟金矿收归吉林省官办,金矿局按采金量抽收三成为金税。
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 3月,金矿局及所属黑背、东沟金矿转为官督商办。同年,在五虎林
(今五林)地区发现沙金,先后在五虎林北沟、苇子沟、烟筒砬子、仙人泡、四人沟、白草沟、
柳树河子(今柳树)、土豆甸子(今土甸)等地开始有私人采金。沙俄入侵东北后,俄人霸占五虎
林、凉水泉子等4处金矿,强行开采。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中俄协商后,将五虎林等4处金
矿收归吉林省官办,采金者近200人,年产黄金1 000两。同年,黑背、东沟金矿也转为官办,
采金人员100人左右,年产黄金6 000两。
民国时期,1912年三姓设黄金总局,在东沟设总厂、黑背设分厂,招募矿警50名,维持采
金秩序。1920年 3月,黑背、五河林两地金矿因官办不力,盗匪骚扰,经营管理者变动频繁,
时采时停。1928年,在佳木斯设立采金机构,下辖黑背、东沟矿区,以此为中心进行开采;新
建采金点 8处,采金人员近200人,年产黄金3 500两。在此期间,五河林地区有采金点10余处,
采金人员近200人(有俄国人50人),年产黄金500两。
沦陷时期,黄金生产被日本侵略者控制。1933年日本人到五河林地区探矿招工采金。在五
河设利源金矿公司,招工 100余人,同时到陈堡、五河、穷棒子沟、青西、梨树等地钻探采金。
1935年采金范围扩大到马王沟、金厂沟、浅毛沟及柳树的万寿等地,共有采金点近10处,采金
人员350人,年产黄金1 400两。同年,日本人建立满洲采金株式会社兴隆镇矿业所,在黑背建
立分所,有采金工人 5 000人。1936年黑背设日本金矿局,金矿局筑有高大围墙和炮台,内驻
日本守备队和警察数百人。1938年日本侵略者禁止私人采金,黄金统一由日本银行收购;生产
也由单纯的手工作业转为机械化或半机械化作业。日本人还在兴隆镇设太原公司,在五河林设
满洲五河林采金会社,负责采金物资供应和采金管理。1940年日本人在黑背建 150立升采金船,
当年投产;日产黄金20—30两,月产黄金700—1 000两;所产黄金定期从兴隆镇机场用飞机运
走。同年,五河林矿区采金量下降,满洲五河林采金会社解散。后又有朝鲜人组建牡丹金矿,
在万寿设办事处。1942年黑背金矿产量下降,日本侵略者将采金船拆下运往勃利金矿。此后,
黑背、五河林两地相继封沟,禁止采金。
解放后,县民主政府建立黑背、五林金矿局,扩大采金范围。黑背金矿局由黑背大川扩大
到双丫子沟、战家、河口、马粪包等地,五林金矿局由五河林、五河扩大到五南、浅毛沟、金
厂、马西、马桥、五岗、青西、梨树沟及万寿等地。采金工人逐年增加,1945年黑背金矿有300
余人,五林金矿有100余人;1949年黑背和五林金矿均增至3 000余人。黄金产量逐年提高,1945
年黑背金矿年产黄金300两,五林金矿年产黄金200两,1949年黑背金矿年产黄金 7 000两,五
林金矿年产黄金3 000两。在此期间,1947年亚河的小北沟开始有人私采黄金。
1950年撤消黑背、五林两金矿局,单设黑背采金所,采金人员减少。1951年有采金工人600
人,年产黄金 500两。1952—1957年,停止采金生产。1958年,随着“大跃进”运动的开展,
成立县金矿局,恢复黄金生产。县金矿局分别在黑背、五林、万寿设采金所,负责组织指导采
金生产。年末,黑背矿有采金工人40余人,年产黄金30两;五林矿有采金工人 120人,年产黄
金200两;万寿矿有采金工人30人,年产黄金 20两。1959年先后撤消五林、万寿采金所。此后,
黄金产量逐年下降。1961年,全县共有采金工人100人,年产黄金50两。
1962年 7月,省政府将黑背金矿移交给桦南金矿局领导。1965年,桦南金矿局撤消黑背金
矿,但矿区仍有部分群众私采。1969—1974年,本县黄金生产停止。
1975年本县成立黄金开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年10月,成立县、社联营双丰金矿,
重新开始黄金生产。与此同时,群众性采金生产再度兴起。1976年,全县除县社联营的双丰金
矿外,集体参加采金的还有7个公社、20多个生产大队,加上私人采金共177人;年产黄金114.31
两。1978年,双丰金矿建成“双丰1号”50立升采金船投入生产。1980年建成“双丰2号”50立
升采金船投入生产。1981年,撤消双丰县社联营金矿,成立县黄金公司、国县联营双丰金矿,
并建“双丰3号”100立升采金船,1982年8月投产。1985年春,五林金矿成立,招收合同工110
人,有推土机、水泵等设备15台,年产黄金213.5两。同年,双丰金矿有采金工人143人,有采
金船、推土机等设备41台艘,年产黄金2 418.88两。集体采金的有 7个乡镇8个村屯,共380人,
年产黄金844.66两。同年末,全县有全民所有制金矿两家,职工平均人数253人,产金量2 632.38
两。其中双丰金矿产值122万元,净产值113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457万元、净值342万元,
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28万元;产品销售收入169万元,利润总额37万元;职工平均人数143人,
全员劳动生产率8 531元/人。1987年,从双丰金矿分出一部分人员,成立民主金矿。至此,全
县有全民所有制金矿3家,职工平均人数204人,年产黄金1 760两;集体、个体采金人员共373
人,年产黄金640两。1990年,撤消民主金矿,全民所有制金矿减至两家,职工平均人数150人,
年产黄金 2 304两。1992年,全县共产黄金1 236两,其中两家全民所有制金矿产金1 056两,
集体和个体采金180两;采金总人数439人,其中全民所有制金矿职工平均人数 162人,集体和
个人采金277人。全民所有制黄金工业产值160万元,净产值65.6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546.6
万元、净值230.2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128.3万元,利润总额—75.3万元,全员劳动生
产率9 877元/人。其中双丰金矿职工平均人数147人,产值154万元,净产值63.2万元,年末固
定资产原值513万元、净值207.3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90.3万元,利润总额—27.9万元,
全员劳动生产率10 467元/人;五林金矿职工平均人数 15人,产值6万元,净产值2.4万元,年
末固定资产原值33.6万元、净值22.9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38万元,利润总额—47.4万
元,全员劳动生产率4 000元/人。(附表8—20、21)
林口县清末至1968年黄金生产情况表
表8—20 单位:处、人、两
林口县1975—1992年黄金生产情况表
表8—21 单位:处、人、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