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节 机械工业 1940年,日本侵略者建立林口机械所。1945年日本投降后,由县政府接管,改称林口铁工
厂。该厂有两台旧式6尺皮带车床、1台立式钻床,只能维修小型机械和修理枪支等。1947年林
口铁工厂开始生产犁铧子和大车轴,当年生产犁铧子1 500张、大车轴100根。
建国后,工厂迅速发展,新建500平方米厂房1栋,购进牛头刨床 1台;厂内分设机加、铸
造、锻造 3个车间,主要生产大车轴、车瓦、铧子、铁锅等产品。1953—1956年,本县相继建
立林口农具厂、林口县古城农具厂和林口县五林农具厂。 主要设备有 C620车床、牛头刨床、
136A车床、冲床、空气锤、龙门刨床、剪板机、吸风机、拔丝机、滚丝机、圆锯、300T摩擦压
力曲柄冲床、碾边机、摇臂钻床等 136台件,主要产品有台虎钳、木工斧、轴承壳、钢丝卡头、
长柄木钻、大车底盘、机引五铧犁、犁铲等。1956年,全民所有制机械工业企业共两家,职工
平均人数143人,产值 35万元。1958年林口铁工厂增设拖拉机大修车间,厂名更为林口县农业
机械厂,增加七齿耘锄、丁齿耙、水田犁等新产品。1960年,林口县农业机械厂由工业局划归
农机局管辖,更名为林口县拖拉机修配厂;职工平均人数发展到 103人,当年完成产值42.5万
元。1963 年工厂迁至南山至今。
1959年,木器社与黑白铁社组建成机电厂,生产电动机。1961年,机电厂停产,由工业局
系统的21名职工,成立机修车间,交第二钢铁厂兼管。1962年第二钢铁厂停产,由10余名留守
人员与机修车间合并,成立林口县地方国营机修厂,隶属工业局。此时,该厂承担工业局所属
各厂矿机械、设备维修,以及犁铧、炉具、铁锅、铝盆等产品生产。1964年试制制砖机,在杨
木砖厂投入使用,效果良好。当年制砖机正式投产,至年底共生产10余台,销往海林、穆棱、
密山、东宁等县。1965年,全民所有制机械工业企业共3家,职工平均人数319人,主要生产设
备 29台件,主要产品有暖气片、电动机、台虎钳子、拖拉机配件、制砖机等,共创产值111.1
万元。
1969年,林口县仪表厂建成投产,有职工46人,固定资产3.4万元;当年生产Y60系列压力
表2 300只,产值2.3万元。同年,县拖修厂改称农业机械修造厂。1970年,地方国营刁翎拖拉
机修配厂建成投产,职工平均人数 44人,主要设备有C620车床、牛头刨床、空气锤和车床各1
台;当年维修拖拉机21台、饲料粉碎机 140台,产值14.4万元。年末,全县机械行业企业共17
家,产值506.5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6家,职工平均人数654人,固定资产148.6万元,产
值275.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4 209元/人;集体所有制企业11家,职工平均人数699人,主要
生产设备46台,固定资产96.8万元,产值231.2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3 308元/人。
1976年,全县机械行业企业共28家,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1家,集体企业 7家,社办集
体企业10家。按机械工业门类分,农业机械制造业 1家,工业设备制造业两家,生活用品机械
制造业1家,生产用机械制造业1家,生产用金属品制造业18家(铁制小农具制造业16家),机械
设备及金属品修理业 5家。职工平均人数2 260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1 014人,集体所
有制企业职工811人,社办集体企业职工435人。固定资产765.9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489.8
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 152.3万元,社办集体企业123.8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928万元,
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32.6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 396.8万元,社办集体企业198.6万元。产值
982.1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61.6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409万元,社办集体企业211.5万
元。主要产品有制砖机、铡草机、大钟、暖气片、压力表、铁制小农具等22个品种。
1980年全县机械工业企业共 38家,产值893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18.67%。其中,独
立核算企业36家,净产值339万元,占全部独立核算工业净产值的 19.62%。在全部机械工业企
业中,农业机械制造业7家,产值241万元,占机械工业总产值的 27%;工业设备制造业两家,
产值130万元,占14.6%;仪器仪表制造业1家,产值49万元,占5.5%;生活用机械制造业1家,
产值14 万元,占1.6%;生产用金属品工业10家,产值241万元,占27%;日用五金制品业3家,
产值72万元,占8%;机械设备及金属品修理业14家,产值146万元,占16.3%。全行业主要设备
共365台,其中金属切削机床301台(数控机床1台),锻压设备64台(大型锻压设备4台)。在独立
核算企业中,全民所有制机械工业企业10家,产值401万元,产品销售收入477万元,利税46万
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493万元、净值356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 545万元;职工平均人
数1 105人,全员劳动生产率3 629元/人。集体所有制企业26家,产值477万元,产品销售收入
226万元,利税29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443万元、净值301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231
万元;职工平均人数688人,全员劳动生产率6 933元/人。
1985年,全县城镇街道和乡及其以上机械工业企业共 43家,产值1 954万元。其中独立核
算企业32家,产值1 893万元,利税233万元。在独立核算企业中,全民所有制企业 9家,产值
690万元,利税82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 23家,产值1 203万元,利税151万元,其中乡镇集体
企业7家,产值199万元,利税12万元。独立核算企业年末固定资产原值982万元、净值654万元,
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726万元;职工平均人数2 212人,全员劳动生产率8 558元/人。按机械
工业门类分,金属制品业8家,产值395万元,利税25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 207万元、净值
130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186万元,职工平均人数 632人,全员劳动生产率6 250元/人;
机械工业14家,产值577万元,利税42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608万元、净值 393万元,定额
流动资金平均余额338万元,职工平均人数993人,全员劳动生产率5 811元/人;交通运输设备
制造业5家,产值550万元,利税96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87万元、净值70万元,定额流动资
金平均余额114万元,职工平均人数236人,全员劳动生产率23 305元/人;仪器仪表制造业3家,
产值271万元,利税57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68万元、净值 51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
71万元,职工平均人数222人,全员劳动生产率12 207元/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两家,产
值100万元,利税13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2万元、净值 10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17
万元,职工平均人数 129人,全员劳动生产率7 752元/人。此间,乡镇机械工业企业发展较快,
已能生产制砖机、制瓦机、机床、弹花机等多种工业生产机械和汽车配件、钢窗等产品,并能
开展大中修理等维修业务。
1992年,全县机械工业独立核算企业43家,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 6家,城镇集体所有制企
业14家,乡、村办企业23家;产值3 220.5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894.5万元,城镇集体所
有制企业1 948万元,乡、村办企业378万元;职工平均人数2 205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867
人,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965人,乡村企业373人;主要设备增加到162台;产品由 70年代的数
十种发展到百余种,主要有脱谷机、铡草机、播种机、通用犁、制砖机、制瓦机、麻棉弹花机、
木工机械、拖拉机配件、汽车配件、仪表、仪器、球磨机和各种铸件。(附表8—31、32)
林口县部分年份机械工业全民独立核算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表8—31 单位:万元、人、元/人
林口县1992年机械工业主要企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表8—32 单位:万元、人、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