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下序
第九编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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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时期,林口县域的肃慎人,沿牡丹江和乌斯浑河等江河之滨渔猎、游牧,使古道路
形成。此后,历代相沿古道增多。清初,政府对东北地区实行封禁政策,县域几乎荒无人烟,
道路废弃。光绪年间,清政府废除封禁政策,实行移民招垦,境内村屯渐多,联络土地和村屯
的道路随之增多。为加强宁古塔与三姓两个地区的联系,促进土地开发,在古道基础上开辟了
路经县域牡丹江沿岸的宁古塔至三姓驿道。
中华民国初期,两轮畜力车增多,人们或循古道、驿道,或辟新辙,使村屯之间、村屯与
渡口之间、村屯与城镇之间的人行小道拓展成大车道。其中,由地方政府组织修筑的大车道称
“官道”。当时,林口地区的道路集中分布在莲花泡、大屯、刁翎甸子、龙爪沟、雅柯琴和五
虎林一带。通过林口地区的主要道路有梨树镇至勃利的梨勃官道,宁安至依兰的宁依官道,依
兰至龙爪沟的依龙大车道。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以抓劳工的形式强迫人民在原大车道基础上修筑了一些警备道
和开拓道,可通行汽车。与此同时,还修筑了古城至西北楞、仙洞至二道河子两条轻轨运材小
铁道和图们经牡丹江、林口至佳木斯,林口至虎头的铁路。在两线交汇处设林口驿,即今林口
站。1936年 1月,图佳线、林虎线铁路林口县域段通车,林口因处于铁路交通枢纽地位获得快
速发展。1939年6月,伪满洲国因林口交通发达,地理位置重要,在此设县。
建国后,人民政府大力发展交通事业,有计划地修桥筑路,通车利民,使县、乡、村形成
相互贯通的公路网。经过几十年建设,公路由土路发展到标准的等级公路,实现了路面沙石化,
而且有了黑色路面,实现了养护经常化、专业化,晴雨通车;桥涵由木制发展到石制和钢筋混
凝土式永久化桥涵。运输工具的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人力车、畜力车逐步被机动车辆所代替,
运力充足。
1992年,全县共有各种公路86条,1 645.87公里。其中国家级鹤大公路由北向南通过本县,
在本县境内157.65公里;省级方虎公路由西北向东横贯全县,在本县境内1 54.3公里。以这两
条公路为主于,县境内还有县级公路3条,60.5公里,乡村公路26条,463.6公里,林业专用公
路55条,809.82公里。这些公路以牡丹江经林口至佳木斯,哈尔滨经林口、鸡西、密山至虎林
的两条铁路线为依托,共同构成四通八达的铁路、公路交通网。同年,牡丹江至鸡西段的铁路
复线林口县域段建成通车。发达的交通有力地促进了林口县社会和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