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运输工具
第一节 运输工具
一、爬 犁
爬犁又称雪橇,冬季运输用交通工具,民国初期与沦陷时期常用。建国后,在山区、乡下
流行,特别是林区居民常用。1968年后仅局限于农村和山区居民使用。
二、人力车
民国初期,独轮花轱辘车开始出现。1945年后道路拓宽,双轮人力铁瓦车逐渐增多。1959
年,林口县煤建公司7人手推车队开始进行社会运输。此时,铁瓦车轮改为充气内胎和胶轮,
轴承化。1965年用于社会运输的手推车有25辆,1975年发展到45辆。1978年后,随着机动车辆
的增多,人力手推车在社会运输中被淘汰。
三、畜力车
1920年双轮畜力车出现,被应用于社会长途运输。1933年日本侵略者在古城至湖水之间,
使用四轮铁瓦畜力车运输木材。1946年,有30多辆畜力车从事社会运输。1956年,县里组织私
营畜力车成立运输合作社,有畜力车50辆。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农村生产队的畜力车也在农
闲季节参加社会运输。1981年,林口运输合作社卖掉畜力车,购买机动车。1985年仅有零散个
体畜力车搞短途运输。1992年,绝大部分畜力车限于自用和农用,少数畜力车农闲时跑运输;
从事专业运输的仅11辆。
四、拖拉机
1958年,本县从罗马尼亚、捷克等国进口11台拖拉机,分配给各公社农机站集中使用,其
中 7台胶轮拖拉机兼营运输。1965年,全县有68台拖拉机,其中62台属于农机站;用于社会运
输的不多,只是胶轮拖拉机牵引挂车运送粮食、蔬菜等。1970年后,农村公社购进一批12马力
手扶式拖拉机,农闲时拖带 1.5吨载重挂车从事营运。1976年,县马车运输社购进10台12马力
的手扶拖拉机从事短途货运,后更新为四轮式小型拖拉机。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1984年,农村及城镇个体户纷纷购买12马力四轮式小型拖拉
机,参加营业运输。1989年,全县已有常年运输小型拖拉机 88台,亦农亦运的拖拉机2 906台。
1992年,全县营运拖拉机已达 3 500余台。由于小型四轮拖拉机体积小,耗油少,转向方便,
道路适应性强,在运输市场上较受货主欢迎。相比之下,24、28、56、60马力的大、中型轮式
拖拉机装卸、调头均不及小四轮灵活,很少有人购买使用。现有的大、中型拖拉机逐步进入报
废阶段,有的更新为介于两者之间的20、24马力的自卸式拖拉机。拖拉机从事公路运输较畜力
车快,但存在噪音大,排放污烟多,功率低,轮胎纹理对路面有较强的破坏作用等缺点。
五、汽 车
沦陷时期,县域日本侵略者有丰田、同合、万国等牌号的汽车41辆。1945年,日本侵略者
投降后,有3辆外国产汽车弃置,被人修复后投入社会运输。1955年,牡丹江1辆斯克大牌客车
来林口驻在,这是本县第一辆进县客车。1957年,本县第一次调进两辆国产解放牌汽车。随着
新中国经济建设的发展,汽车运输逐步占据主导地位,特别是1980年改革开放后,汽车种类呈
多样化。大型客车主要有龙江、黄海、长白山牌;中型客车主要有万山、河北等型;小型客车
多为北京吉普,非营运的小型客车除北京外,尚有伏尔加、丰田、三菱等外国产小汽车。大型
货车以解放、东风为主,苏联产的卡玛斯及日产的日野有一小部分,中型货车多为星光等客货
车。
近年来摩托车也进入运输市场,参与社会客货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