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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运输管理

第二节 运输管理



  

   一、货运管理

  货运管理始于1951年10月。当时林口县交通科成立搬运站,组织私营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对私人畜力车、汽车进行编组编队,实行统一货源、统一运价、统一调配车辆的“三统”管理。
搬运站既负责组织货源、运力,又收取代办服务费、运输管理费和税收。搬运站对货运市场的
“三统”管理,改变了原来分散运输、运价不稳的状况,取得明显社会效益。1952年,刁翎大
米每市斤0.07元(合当时东北币700元),林口大米每市斤 0.12元。搬运站及时组织车辆抢运大
米,使两地米价悬殊问题得到缓解。此前,由七星煤矿往林口镇运送民用煤,运距 5公里,每
吨运价4元;搬运站管理运输市场后,每吨运价降至1.6元。

  1956年,搬运站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分别成立了国营、集体两个运输企业。对社会货物实
行计划性运输,充分发挥单车往返的运输效率,没有空驶现象,缓解了当时货源大于运力的矛
盾。1964年,县交通科设民间运输管理员两人,负责对专业运输企业之外进入货运市场的车辆
进行管理。当年11月,通过检查发现农村社队临时参与营运的马车400余辆,胶轮拖拉机6台,
汽车1辆;除120辆马车按规定手续纳入“三统”政策管理外,其他各种车辆都是擅自进入运输
市场。其中有的车辆不执行国家规定的运价,随便报价,使有秩序的计划运输市场受到扰乱。
对此,县交通科进行整顿,使货运市场得到稳定。

  1967年以后,县生产委员会成立运输指挥部,对全县各种货运车辆实行统一货源、统一运
价、统一调度的“三统”管理,以保证战备时期的物资运输。

  1973年林口县公路运输管理站成立,加强了运输市场的“三统”管理。同年11月,城镇内
厂矿、企业和居民生活用煤总需求39 800吨。但由于专业运力正在抢运重点物资,无暇顾及短
途运煤任务。于是,运输管理站从农村人民公社中组织150辆大马车和 10台拖拉机参加短途运
输,保证了城镇厂矿、企业及居民对煤炭的需求。次年,运输管理站接受教训,提前搞好大宗
货源与零担货源量的调查,弄清流量、流时、流向;定期召开车货平衡会议,按计划统一调度
车辆;组织各方面运力保证重点、大宗、救援物资运输,照顾企业生产性运输,统筹安排临时
性、生活性的零担运输,有效地保证了货运市场的“三统”管理。由于运力过分集中在专业运
输企业,一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各自运输方便,纷纷买汽车和拖拉机从事运输,使重点货源
分散,造成部分车辆单程空驶。为了节约能源、控制车辆相向空驶,县政府于1979年成立车辆
管理办公室,与运输管理站联合办公,负责车货平衡和封车节油工作。1981年根据货源情况和
季节差别,按季、月进行车货平衡,共封车122辆台,其中汽车77辆、拖拉机 45台;全年节油
726吨。1983年,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办公室并入运输管理站。

  公路运输实施放宽搞活政策后,社会集体、企事业和个体货运车辆猛增,传统的“三统”
式的计划管理模式受到冲击。运输管理站适时地放开货运市场,让货主自己到运输市场中挑选
运力,车主自己联系货源,使货运市场出现前所未有的繁荣,真正实现了货畅其流。1992年,
林口县城已有汽车、拖拉机、畜力车3个货运市场,货运由货主与车主议价选择。

   二、客运管理

  50—80年代初,客运业务由林口运输公司独家经营,运输公司自己就可以决定开辟线路,
安排班次。1983年集体企业县第二运输公司购买两辆大客车,经县运输管理站批准,经营林口
至先锋、林口至黑背线路,打破了国营运输企业30年独家经营客运的局面。

  1984年初,有 3辆个体私营大客车加入林刁线客运。国营、集体和个体的客车都集中在主
干线上,为争抢客流,都打破原有班次,抢先运行,使旅客不知班车时间和班次。三者的客车
在公路上互相强行超车,又增加了不安全因素。为此,县运输管理站把 3辆私营大客车安排在
国营公司里,实行统一售票,统一排班,统一站点,客运站提取售票额的5%为手续费。

  1985年,县交通局与运输管理站考虑到全县总体客车运力不足,林刁线客车又过剩的状况,
不再往林刁线上加车,让新增客车去开辟西部客运线。当年共审批开辟 7条新线,增加22个通
车村屯。

  1987年,个体私营小型出租车出现,运管站让机动性强的吉普车、三轮车穿插运行于各条
客运线路和城镇各处;面包车固定在林口至古城短途往返线路上。1991年放开林口至奎山线。
1992年,有个体营运大客车近30辆,新辟客运线覆盖了西部80%区域;个体出租车 80余辆,遍
布全县城乡各个村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