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水运
第三节 水运
民国初期,牡丹江上常有人行舟往来。当时航路牡丹江市至莲花泡 105公里,莲花泡至东
岗子64.8公里,东岗子至依兰92公里;全程261.8公里。
沦陷时期,宁安、依兰两县分别设有帆船行业公会,公会船只沿牡丹江往来运输。
建国后,在三道通和莲花两地尚未修通公路之前,两地商人常在航行期雇用船只运输货物。
1962年 5月,三道通公社购买一艘帆船,为三道通、莲花两地供销社运输商品。1967年莲马公
路修通后,水路长途货运停止。
1958年方正林业局在三道通建立贮木场,因公路不通,利用牡丹江的航行期,向依兰流送
木材。当年流送木材3 000立方米。流送之初,将木材编成木排,每排 50立方米左右;由两人
操纵,两天到依兰;年均流送木材6万余立方米。后来改用机帆船牵引木材,每次拖带400立方
米,每年运输20万立方米左右。1980年停止流送木材,县域牡丹江水上运输遂告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