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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机要通信

第八节 机要通信



  

  县域机要通信始于沦陷时期。1935年,中共吉东特委在林口街建 3个地下联络站,即东街
的石印局、钟表铺和西街的鲜货床子,开展党的秘密交通工作。

  解放战争时期,中共林口县委设机要交通员,专门负责机要通信。建国初,机要通信改为
随军邮政,称军邮。1953年,本县军邮机构重新隶属县委,为县委机要交通机构。1957年4月1
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邮电部门成立机要通信机构的通知精神,林口邮电局接办机要通信
工作,成立机要组,原县委机要交通机构12名交通员中有 3名转入邮局。1958年《参考消息》
报按机要文件传递,机要邮件激增。1961年初,机要投递范围扩大到全县14个人民公社和派出
所特派员;邮局设机要人员15人,直属局长主管。机要通信人员,无论专职、兼职都必须持省
签发的“机要人员工作证”。交寄机要文件时,必须持机要部门发给的收投单位交寄证和处理
手续;开拆和封发,要求“双人眼同”,必要时双人投递。

  “文化大革命”期间,机要通信业务量较小。1977年后,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试卷之类大
宗邮件,按机要文件传递。1985年,全县有机要文件交寄和投递单位62个。县邮局机要组是全
县机要通信业务的管理单位,除承担机要文件处理、投递外,还负责全县机要通信业务检查和
业务档案集中管理。

  1963—1992年,县邮电局机要通信组多次被县、地、市、省邮电局评为机要通信先进单位。
1978—1992年,年均机要文件业务量842件,收入639.7元。(附表10—7)

   林口县1978—1992年机要业务情况表
  表10—7 单位: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