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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营管理

第三节 经营管理



  

  沦陷时期,邮政经营管理主要是强调业务处理上的统一性和时限性。电信经营由日本人实
施严格的集中统一管理,电信部门各重要岗位全由日本人控制。

  解放初期,国家还没有统一的邮电经营管理要求,县邮电局在具体做法上沿用中华邮政和
伪满邮电的一些办法。

  建国后,国家对邮电部门实行计划管理,县邮电局每年都要编制邮电年度计划,对职工增
员、基本建设、设备大修、班组定员均按上级邮电部门规定程序编制报批。县局专职经济员负
责编制各项计划,办理计划上报、下达和调整,编写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负责全局统计工作的
组织领导和经济技术指标的管理等,以保证企业按计划进行工作。在财务上实行收支两条线,
收入全部上缴,支出全部由上级下拨。县局只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财务计划指标和通信
质量指标,完成设备维护和邮电通信生产任务。这种做法长期延续,形成了“收多收少向上交,
花钱伸手向上要”的传统经营方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邮电部门在企业改革中进行全面整
顿,开始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1985年邮电部决定在全国邮电通信企业推行经济核算制。
1987年,全省邮电企业实行了全面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和工资总额包干,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
省局对县邮电局实行“收支差额增长部分按七、三分成的财务包干办法”,打破传统的经营方
式。县邮电局适应这一经营方式的转变,开始在企业内部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把经济效益同
经济利益结合起来,奖惩分明,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调动了职工完成财务计划的积极性,
使全局出现人人了解财务计划、人人关心财务计划、人人为完成财务计划而努力工作的局面。
此后,县局不断健全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至90年代初,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经济责任
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对农村分支机构推行收支差额承包,采取确定基数,自定计划,实行计划
内分成,计划外奖励的办法,增强全员经营意识。对县局有收入的班组实行超计划奖励、亏欠
扣罚的办法;没有收入的班组实行下达企业自有收入计划,用产品结算单价按产品量结算自有
收入,超计划奖励,增量增奖的办法。县局邮政、电信两专业推行专业核算,在此基础上向专
业经营过渡。邮政、电信“分灶吃饭”,利润承包。原则减亏分成,辅以质量和综合方面的否
定的利润核算经济责任制。各单位都把经济责任制同职工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各项指标层层
分解,落实到人头,形成层层包保。充分调动了职工、干部的积极性,增强了职工主人翁责任
感和企业意识,解决了经营管理上干多干少一个样的企业“大锅饭”,解决了有收入和没有收
入班组奖金差别过大问题。

  县邮电局还实行了局长负责制,管理干部和各级人员的聘任制,调整了管理机构,理顺了
职能股办之间的关系,加强了企业民主管理和工会参政议政作用。这些做法都促进了经济责任
制的实施,使全局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1991年,县邮电局编出《企业管理制度汇编》一书,近百万字。该书由工作制度、工作职
责和工作标准三部分组成,促进了经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为全局企业管理实现程序化、作业
标准化奠定了基础。(附表10—15)

   林口县邮电局1966—1992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表10—15 单位:张、万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