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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市场

第一节 市场



  

  民国时期,县域已有零星市场交易。沦陷时期,日本侵略军占领林口后,常住人口日增,
商业有所发展,市场开始活跃。30年代后期,日本帝国主义加紧经济侵略,商业市场逐渐萧条
下来。1939年以后,县域日常上市交易者不足百人,并主要是农民和少数商贩,交易品种以蔬
菜为主。夏季为交易集中的季节。

  解放后,集市贸易开始复兴,林口街内市场生意十分兴隆。牡丹街上除有饭店、粮行、杂
货店、摊床等各种店铺外,很多农民也在这里出售粮食、山产品、水产品、土特产品、纺织品、
肉类食品及家禽等,买卖活跃,平均日上市交易者不下 300人。五林、古城、刁翎等地农村集
贸活动也开展起来。随着集贸日兴,市场开始增加、扩大。1949—1955年,为市场兴盛时期。
此时期,市场上有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工商企业、店铺与摊床,商品比较齐全。一般私营商品价
格高于国营,在私营店铺或摊床上消费者可买到国营商业不经营或短缺的必需品。

  1956—1960年,市场逐渐进入萧条期。此时期,正值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商业
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之后,由于左倾错误影响,国家对个体参与市场经济进行限制,认为个人经
商是产生资本主义的温床。本县同全国各地一样限制集市交易日期和上市商品种类。逢集交易
时,允许上市的商品只限于蔬菜、编织品之类,其余商品要交售给指定的国营收购部门。这种
做法导致商品紧缺,消费者在商店买不到、看不见的商品逐渐增多。1958年,集市处于实际上
的关闭状态,到了集市之日却没有人到集市交易。60年代初,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纠正左倾错
误,集市交易重新恢复。

  “文化大革命”时期,左倾错误思想再次占据主导地位,视集市贸易为“资本主义尾巴”,
将其砍掉,导致黑市增加,物价上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政府重视集贸市场的恢复和发展。全县城乡陆续建起大牲畜、
仔猪、柴草、家具、瓜菜以及工业品等专业性市场。1985年,林口镇内开辟了工贸、农贸、小
百、布匹、鞋帽等市场,允许上市的商品种类大量增多。1992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始
发展市场经济,取消了对经营品种的限制,物价放开,允许多渠道进货,允许各单位建立市场。
年末,全县共有城乡贸易市场17处,从业人员 2 483人,市场占地面积30 450平方米,有货位
1 283个。 主要商品有服装、布匹、小百、肉蛋禽、水果、水产、山产、大牲畜、蔬菜、粮食
及山野菜等13类近500个品种;总成交额3 868万元,比1980年增长23倍。(附表11—5)

   林口县1992年集镇贸易市场概况表
  表11—5 单位:米、平方米、个、人、年、月、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