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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副食品

第二节 副食品



  

   一、食 杂

  民国时期,县域食品销售品种很少,销量很低。沦陷时期,食品销售品种和数量增多,但
在伪满政权统治后期,实行严厉的经济统制政策,致使食品销售品种和数量急剧减少,十分匮
乏。解放后,食品商业发展很快,食品品种和数量逐年增多。1954年以后,本县相继成立食品
公司、糖酒公司、蔬菜公司、果品公司,专门从事肉蛋禽、海产品、糖酒、蔬菜、果品、糕点
等食品的采购、批发和销售业务。城镇和农村建起一批食品销售网点,各百货商店和集体商店
都设有食品部组,经销各种食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政策的落实,食品种类激增,丰富新鲜
的食品源源不断投入市场。80年代后期开始,地产食品在市场上的主要地位逐步被从外地购入
的食品取代。1992年全县有较大的食品专营商店 3家,集体、个体和农村供销社经营食品的商
店、部组、小铺、摊点等数千个。(附表11—13)

   林口县食品公司部分年份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表11—13 单位:万元、%、个、人、万元/人、次



   二、糖酒烟茶

  解放前,糖、酒、茶销售量很小,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困苦,只是在节日或来客人等特殊的
日子里才少量购买。当时,糖有红、白、砂糖,多由国外进口。白酒主要在本地酿造,就地散
装出售。古城白酒生产历史较早,较有名气;黄酒由外地购入。茶叶由闽浙等地购入,多由杂
货铺经销。卷烟当时被称作“洋烟”,销量很小,一般为社会上有地位有身份的人所享用;平
民百姓吸烟主要买地产晒烟。本县晒烟以“刁翎”烟叶最有名气,销量可观。解放后,随着社
会经济的发展,此类商品品种数量增多,质量提高。1962年本县成立糖酒公司,专门从事糖烟
茶的采购、批发业务。至1977年,县城有糖酒一、二、三商店专营糖酒烟茶等商品,各公社供
销社也设有食品组经营此类商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此类商品价格低廉,质量较好,但品种
增加缓慢,数量少,远不能满足人们生活需求。70年代,商业部门经常采取“筑坝蓄水”的方
式,提前数月购进商品,以便在新年、春节之际,投入市场,以凭证或放票的方式,向居民限
量供应。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化。伴随着这种转
化,糖酒烟茶商品逐年增多,品种和数量日益丰富起来。由于国家、集体、个体经济一起发展,
经营网点遍布城乡各地。90年代初,每年销售的白酒有60多个品种,色酒40多个品种,啤酒10
多种。糖、烟、茶的品种与70年代相比也都成倍增长。商品数量由原来供不应求,变为供过于
求。(附表11—14)

   林口县糖酒公司部分年份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表11—14 单位:万元、%、个、人、万元/人、次



   三、肉蛋禽鱼

  解放前,本县肉食在农村主要靠自养、自宰、自用、自销,城镇主要由私营屠户经销肉类。
解放后,1954年由国营食品公司经营生猪、禽、水产品等。设立牧羊场 1处;成立麻山、刁翎
两个采购站,兼营屠宰,经销肉类、禽蛋和小杂鱼。1962年以后,开始有计划供应,建立肉食
商店或在各食品商店里设肉食经销组;居民凭票证购买。1963年下半年,生猪生产有了新发展,
肉源增多,猪肉一度敞开供应。1969年,全县生猪存栏数大幅度下降,再次对城镇居民实行凭
票证供应,对饭店限量供应。1977年,城镇肉食紧缺,压缩平时按月供应定量,集中保证节日
用肉。1979年,食品公司建冷冻库1座,库容量220吨,对保证肉源,缓解供应紧张状况起到了
一定作用。

  1980年以后,由于党的改革开放搞活政策的贯彻落实,生猪生产放开搞活,猪源增加,肉
类食品供应增多,逐步取消了凭票证供应制度,实行敞开供应。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县域
市场上的肉、禽、蛋、鱼各类食品,品种齐全,数量丰富,消费者可任意选购。

   四、蔬 菜

  1954年林口镇 6户个体菜农通过商贩供应市场蔬菜。1955年,城关区西关村组织蔬菜生产
合作社,建起县内第一栋温室种植蔬菜。1958年国营蔬菜站建立,会同有关部门在林口镇公社
胜利大队建立蔬菜生产专业队,并与菜农签订产销合同,开始实行蔬菜包销制;县城设11个蔬
菜供应点。1958—1960年,县城蔬菜供应紧张,尤以春夏两季供不应求,矛盾最突出。1961年
10月,取消中间环节,生产单位直接与消费者见面,采取生产单位自销方式供应居民用菜。但
夏季蔬菜仍然紧张,价格高于邻近县市。1974—1980年,蔬菜供应恢复包销方式。1978年后,
除专业菜农外,农民家庭种的蔬菜源源不断上市,春夏蔬菜和冬季储菜供应缓和。1980年,城
镇蔬菜供应放开,上市蔬菜品种齐全,数量丰富,但价格偏高。1983年,蔬菜公司下设批发部、
酱菜厂、豆制品厂各1处,零售商店3处。此后蔬菜放开经营,个体菜贩经营的蔬菜品种数量逐
年增多,由在市场上占补充和辅助地位,发展到占据主要地位。蔬菜公司受个体菜贩冲击,经
营范围日益缩小,逐步失去了蔬菜供应的主渠道作用。(附表11—15)

   林口县蔬菜公司部分年份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表11—15 单位:万元、%、个、人、万元/人、次



   五、干鲜果品

  解放前,干鲜果品由私人经营。解放后,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私营果品商店转为合作商店
变成集体经济。1956年以后,供销社成为果品购销的主渠道。当年购进干鲜果品总值 8.9万元,
销售8万元;主要品种是梨、西瓜、桔子等,购销量在300吨以上。1958年,县联社成立果品站
(后改称果品公司),主营干鲜果品业务。1962年,实行果品专营,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
鲜果购进只有14吨,总值6.8万元。此时期,果品从辽宁、北京等地调入,年均销售49吨。

  经过国民经济调整,果品购销形势好转。1965年以后,干鲜果品购销额大幅度上升。1967
年,购进额65万元,数量1 025吨,销售额86万元,数量1 470吨。

  1979年以后,由于果品放开经营,加之地产果种植面积增加,货源充足。1985年,县果品
公司在市场竞争形势下,积极发展销售网点,扩大经营品种,充分发挥了主渠道作用。当年购
进鲜果1 509吨,购进额190.6万元;销售995.7吨,销售额193.2万元;品种10余个,满足了城
乡人民需求。80年代后期,私有经济迅速发展,供销社集体经济发展缓慢。至1992年,供销社
果品销售量占全县总销售量的比例不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