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石油 1952年,本县成立煤业建筑器材公司,经营商品主要是煤炭、建筑器材、化工染料、石油
及木材等。1970年,煤建公司改称燃料公司。1978年,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本身业务需要,将
石油和建材商品分离经营,成立林口县石油公司。成为当时商业科所属八大公司之一,负责石
油供应。
1985年,石油公司从县商业局划出,归省石油公司管理。人权、物权一次划出,只有财权
仍由地方管理,利润交地方财政。由于划省管理,公司由副科级单位升格为科级单位,下设业
务股、财会股、劳动人事股、安全保卫股、行政办公室、党务办公室、工会、团总支和党总支,
业务受牡丹江石油公司直接领导。
一、石油管理
为了搞好石油商品的储存和接卸,1978 年县石油公司在五林公社所在地铁路北建起油库1
座,占地面积2.8万平方米,设高架罐1个,卧罐10个,储油总量400吨;并新建专用铁路线1条,
长70米(1984年延长至两公里)。五林油库的投入使用,保证了林口西片的五星、五林、朱家、
宝林和柳树公社农业用油。
1982年,根据石油经营量猛增的实际情况,经省公司同意,本县新建林口油库,占地面积
3.2万平方米,设高架罐 4个,卧罐40个,专用铁路线734米。并修建了泵房、付油间和润滑油
暖库,新购油槽车 5辆,大大改善了工人作业条件。同年,在县城站前大街东段路北新建林口
加油站,组装北京产加油机两台。投入使用后,加油站昼夜营业,解决了镇内用户自储油的困
难,杜绝了火灾隐患,方便了用户。
二、石油销售
1978年前国家对石油产品实行计划供应,统配定量,凭证供应。从省到县各级政府均成立
石油统配办公室,本县石油统配办公室设在石油公司。公司成立节约办公室,并设节约组,随
同业务组一道工作,在下达定量供应指标的同时,下达节约指标和回收废油任务。在开展节约
用油工作中,采取锯末纸浆滤芯、强力点火器、阻流阀等措施,使节油工作取得很大成绩。
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发展石油商品经济,搞活商品流通,石油商
品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1983年 4月,高价油在市场出现,商品进货渠道由国家计划内直
接调拨发展到自购自销。1989年市场出现议价油,高价油自然取消。1991年国家停止平价汽油
供应,整个汽油市场全部销售议价油。(附表11—19、20)
林口县1978—1992年石油商品购销情况表
表11—19 单位:吨
林口县石油公司1978—1992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表11—20 单位:万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