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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农副产品收购

第六节 农副产品收购





  解放初至1957年,供销合作社对农副产品全部包收。后来供销合作社又积极组织和帮助农
民生产适销对路的农副产品,全部包收。“大跃进”前期,供销合作社开展大购大销,帮助农
民大搞养羊、养蜂、养蚕、种烤烟、栽果树、采山产品,从事多种经营;供销社收购额逐年增
加。后期由于盲目大购大销,不顾产品质量与销路,造成很大损失。1961—1964年,根据“调
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转变作风;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生
产基地,经营状况明显好转。60年代前期,收购品种主要有生猪、烤烟、晒烟、中药材、鲜蛋、
木耳、皮张等。

  “文化大革命”时期,搞政治挂帅,大砍资本主义尾巴。供销合作社的技术人员大部分改
行,生产基地管理上不去,农副产品收购额锐减,1968年比1962年下降34万元。1975年收购额
有所回升,达689万元。1978年后,收购额逐年上升,1979年收购额达935万元。

  1985年以后,供销合作社积极扩大收购品种,增加收购网点;提供技术指导;落实春养春
种计划,大搞“小秋收”会战,使全县收购额逐年增加。1992年,全县共完成收购额 2 379万
元,达历史最高水平。(附表11—21)

   林口县供销系统部分年份农副产品收购情况表
  表11—21 单位:万元、吨、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