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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服务业

第二节 服务业



  

  县域有饮食业的同时,便出现了服务业。当时的旅店多为大车店。1939年,县域有服务业
店铺28家,其中旅店14家,理发店7家,照相馆4家,浴池数家。旅店主要分布在林口铁道北老
街,这一带有以大车店为主的旅店5家;在火车站前和南山区有3家旅店;黑背和五林金矿,设
有数家旅店。理发馆集中在林口铁道北一带,其中有日本人开的理发馆 1家。照相馆分布在铁
北老街、火车站和西街一带,其中有1家为日本人开设。浴池在县城内有3家,其中竹林泉浴池
较大;古城也有 1家浴池。1942年前后由于实行“行业组合”,服务业店铺纷纷倒闭。至解放
前夕,营业者所剩无几。

  解放后,服务业开始复苏兴旺。1955年全县有服务业店铺42家,其中旅店14家,理发店19
家,浴池3家,照相馆6家。

  1956年公私合营后,服务行业店铺减至19家,其中旅店10家,照相馆3家,理发馆5家,浴
池1家;共有固定资产3.7万元,流动资金20万元;完成年销售额90万元,利润 3.7万元。1959
年服务业扩大,将洗染、修鞋、刻字、合作商店、合营百货37个网点均划归饮食服务公司;并
成立了牧羊场、养禽场。全公司从业人员增至610人;年销售额260万元,利润35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流动人口增多,旅店数量不增,出现住宿难问题。理发只有“剪、
刮、剃”,取消烫发、吹风和做发型。同时网点减少,县城只有 4家理发店,出现理发难问题。
照相不准拍合家欢、化妆结婚照,营业清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改革开放政策,允许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服务业发展
很快。1988年,全县服务业网点增至440 个,从业人员1 148人。1992年,网点发展到527个,
从业人员1 3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