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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对外贸易

第六章 对外贸易


  1962年本县始有对外经济贸易。至1992年,本县对外贸易事业取得很大发展,对外贸易机
构已经齐全完备。同时,外贸经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尤其是90年代初,外贸局在管理上进行
了重大改革。1992年在整章建制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聘任了粮油、土畜产、工业品、
劳服公司和出口商品经销处的正副经理,签订了经营承包责任状。按“小、活、灵”的要求把
劳服公司划为 3个经济实体。各公司将具体任务分解到部组和个人,并和工资、福利、奖金挂
钩。设专人进行考核,当月兑现,做到奖勤罚懒,赏罚分明。各基层企业都把减亏增盈作为关
系到企业存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调动了职工积极性,使外贸活动更加活跃,企
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在对外出口业务方面,1962—1972年为间接出口阶段。出口的农、副产品只有一两个品种,
年出口值70万元左右。1973—1992年,为外贸机构直接办理出口业务阶段。出口品种逐步发展
到粮油、土畜、医药、五金矿产 4大类,42个品种;外贸累计收购额15 236万元。1992年收购
值3 258万元,是1973年外贸出口收购值的40.7倍。1992年6月,林口县对外经济贸易公司成立。
经牡丹江市经贸委批准,县外贸公司挂靠牡丹江市进出口公司,可以直接办理与俄罗斯及独联
体其他国家的易货或现汇贸易。这标志本县外贸出口业务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为扩大全县
边境贸易提供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