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园林绿化

第四节 园林绿化



  

   一、公 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县经济建设的日益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逐渐
提高。于是,人们开始重视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80年代初,县城离退休的干部、职工逐年
增多,晨练活动悄然兴起。每天清晨,南山成为晨练人们的聚集地。为使南山成为人民群众业
余休闲生活的好去处,1983年县政府把占地17.6公顷的南山确定为县城公园。此后,对南山公
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加强。1986年县财政投资 13.6万元,在南山顶修建 62平方米兴林塔
(景点式防火瞭望塔)1座。1986—1989年在南山公园植杨树、丁香树共 2 100株,成活率在98%
以上。

  90年代初,城建部门进一步加强南山公园建设工作。1991年6月,投资4 000元用于土方清
理,共平整拓宽园林路1 000米,铺路牙石2 000米;平整兴林塔广场 1 000平方米,晨练运动
场1万平方米,儿童游乐场600平方米。并投资2.6万元购置儿童游乐设施,投资4.7万元建设舞
厅、冷饮厅等附属设施。1992年修建花坛300平方米,植树700株。南山公园初具规模。

   二、绿 化

  建国后,人民政府开始重视县城绿化工作。五六十年代,每年春,林口镇都组织各居民委、
机关干部、学生在街道两旁、房前屋后义务植树。但由于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树木成活率较
低。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城绿化工作停止。1970年,为了固堤、防风和美化、净化环境,
林口镇堤防队在鲶鱼河两岸共植杨树2 000株,形成长6公里的绿化带;树木成活率96%。

  1978年城镇建设管理处成立,县城绿化工作开始纳入正常管理轨道。同年,在站前和铁北
大街路旁各植柳树430和270株,树木成活率 98%。80年代,城建处与镇政府经常联合组织各居
民委、机关干部和学生在县城路旁、沟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使绿化工作坚持经常。其中1984
年植树2 850株,成活率95%;1988年规模最大,在站前大街、铁北大街和邮电路 3条主要街道
路旁共植树1.5万株。1989—1992年,在各街道路旁共植树7 050株,成活率均在96%以上。

   三、庭院建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人们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县城部分居民
开始在自家院内修建永久或临时性花坛,栽花种草美化庭院。80年代以后,一些单位也开始重
视庭院建设工作,在单位院内开辟小区域,植树、种草、培植花圃。1986年县政府、林业局、
公路管理站、县高级中学、林口一中等 5个单位共有绿化、美化小区域13公顷。1988年以后,
庭院建设工作逐步推广和普及,并且标准日益提高。人们在学习、工作之余观花赏景已成为生
活中的一大享受。由于庭院建设工作成绩突出,1991年本县被评为牡丹江市庭院建设先进县。
1992年,县城共有绿化树2.5万株,花坛1.2万平方米,草坪1.1万平方米,绿地132万平方米。
1988—1992年,县政府建花坛200平方米,绿地面积 1.4公顷;林口机务段建花坛350平方米,
绿地面积1.9公顷,有草坪2 200平方米;县高级中学建花坛640平方米,绿地面积3.1公顷;烟
草公司建花坛210平方米,绿地面积1.6公顷,有草坪3 200平方米。此间,以上4单位先后被评
为牡丹江市庭院建设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