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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房屋建筑

第三节 房屋建筑



  

  清代光绪年间,废除封禁政策,在东北放荒招垦,大批汉族流民迁入,县域内新村屯陆续
出现。开发之初,流民多依山建筑房屋,下半部置于地下,称地窨子;有的房屋于山墙开门,
称马架子,皆为临时居住之所。

  20世纪初,县域房屋建筑逐渐向土木草结构的起脊平房发展。门窗为轴式开启,门分两扇,
木板制成;窗有楞条,呈小方格状,糊窗纸采光、保暖。此种房屋分夯土版筑式、泥绺编墙式
和土坯式3种。室内分3间,中间为厨房称外屋,两头为卧室称里屋;卧室搭有火炕,多为南北
对面炕,屋地为自然土面;烟筒多为圆形且设于房山墙之外。30年代后期,乡村个别富有人家
开始建筑砖瓦房。

  建国后至60年代末,乡村多集中建房,成立新居民点;房屋结构逐渐以土坯取代泥绺,为
土木草结构,基本改变了“小马架”、“小下屋”的居住状况。门窗安装合页,窗户一般为两
扇,多镶玻璃,但因当时玻璃供应有限,不少人家仍糊窗纸采光,亮度较差;烟筒自房顶出。
1963—1965年,全县共新建居民点 54个,居住社员1 375户,房屋面积48 360平方米。70年代
后期,农村建房逐渐向坯瓦、砖瓦结构发展。一般仍为3间,门为单扇,窗户增至4扇;少数人
家屋地铺砖或造水泥地面,将厨房设于北侧,客厅与卧室分设。此时期,乡村公共设施建筑基
本实现砖瓦化,各类用房配套齐全。各公社陆续兴建了电影院、招待所、食堂、中小学、社办
企业及公有住宅。有的生产大队也新建了俱乐部、办公室、仓库、厂房等公共设施。1960—1979
年,仅刁翎公社用于建筑公共设施的投资就达60余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
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各公社、生产大队和小队公共建筑全部实现砖瓦化;农民新建住房也一
改传统的陈旧式样,全部建筑新型砖瓦化住宅,并且,有的村屯还建起了社员住宅楼。1980年
五星公社北甸大队兴建社员住宅楼5栋,共5 050平方米,住进社员40户。1982年五星公社共有
社员4 422户,房屋10 758间,其中砖瓦结构2 916间,占房屋总间数的27.1%。80年代末至90
年代初,建砖瓦房成为房屋建筑的主流,而且讲究门窗双层防寒、油漆防护;窗户高大敞亮,
镶装大块玻璃;窗台、灶台镶装瓷砖;庭院、屋地水泥造面。少数富裕人家还要进行室内外装
修:安装土暖气,镶装地砖或地板,厨房墙壁瓷砖到顶;室内分设卧室、浴室、客厅、餐厅和
厨房;家具现代化,组合配套;房屋外墙用水泥或水刷石造面,有的还用瓷砖装饰前脸儿;外
门设雨搭,庭院水泥造面,并建有花坛。1990年全县村镇农民新建住宅 1 233户,总建筑面积
115 240平方米。同年末,村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 8.7平方米,住房砖瓦化率达60%以上。1992
年农村住房砖瓦化率达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