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质量监督
第三节 质量监督
1985年 6月,县建筑质量监督站成立,隶属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它是县政府在基本建设
领域设立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的贯彻执行机构,具有独立行使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宏观监督管
理的职能;下设建材试验室、土建构件监督组和市政安装监督组;有职工 8人,其中工程技术
人员4人。
1987年基本建设工程超过10万元的一律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择优选用施工单位,使各项工
程均达到了工期短、质量好、造价低、效益高的标准。至1989年共开工工程48项,建筑面积80 093
平方米;竣工工程 41项,面积67 826平方米;结转1990年工程7项,面积12 267平方米;验收
合格工程35项,优良工程6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品率 14.63%。1990年初,质量监督站举
办工程质量培训班,有53人参加培训,经考试全部合格。同年监督建筑工程15项、建筑构件厂
1家;总建筑面积近2.5万平方米,工程造价946万元,人均监督面积8 311平方米。经监督检查
确认,工程合格率100%,优良品率27.6%;工程内业齐全率78%;构件质量合格率达 95%以上。
1991年全县建筑业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重点治理、整顿、净化建筑市场,健全和完
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内业资料,实行计划性分配任务。在具体工作
中,做到一个及时(及时处理违章、违纪)、两个限定(限定定额和工作量,限定企业施工范围)、
把好三关(把住外来队伍关、民工审批关和企业资质等级关),将建筑市场纳入法制管理轨道,
使工程质量有较大提高。质量监督站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一个办法、一视同仁”的原
则,对全县 21项工程(3万多平方米)进行质量监督。经市局质监站联合检查确认:一次检查合
格率66%,优良品率33%,内业齐全率75.8%,质量通病消除率72%。县局质监站被市局质监站评
为全市工程实物检测第一名。1992年质监站验收工程 12项,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其中合格
工程10项,优良工程两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品率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