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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干部来源

第一章 人事

第一节 干部来源



  

  解放后,本县干部来源于人民军队、老解放区赴东北工作团、土改积极分子、工人中骨干
分子以及留用的部分沦陷时期公职人员。至1949年,共有干部650人,其中从军队抽调110人,
老解放区赴东北工作团60人,土改运动中的农民积极分子、工业生产上的工人积极分子 190人,
留用伪满公职人员和散医充实到教育、卫生战线290人。

  建国后,特别是三年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本县有大量各类人才充实到各条战线。
其主要来源是军队转业干部、工人和农民中的先进分子、社会待业知识青年和大中专毕业生。
1957年达1 545人,比1949年增长1.4倍。1958年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干部队伍迅速
壮大。同年末,干部总数增至3 954人,比1957年增长1.6倍。1959年以后,连续三年自然灾害。
1961年党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本县开始纠正左倾错误,调整国民经
济,大量精简干部队伍。至1963年,全县干部减至2 758人,比1958年减少30%。其中,接收安
置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492人,占干部总数的 17.8%;从工人中录用干部185人,占6.7%;
农民转干18人,占0.65%;接收大、中专(包括初师和高中)毕业生683人,占 24.8%;招收录用
社会青年906人,占32.85%;从营业员中选拔转干231人,占8.4%;勤杂工人提干14人,占0.5%;
从私营工商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选用的工商业者46人,占1.7%;留用旧职人员23人,占0.8%;
其他来源160人,占5.8%。1965年全县干部2 136人,比1963年减少22.6%。

  “文化大革命”时期,教育工作受干扰最重,大中专毕业生明显减少。各机关、事业单位
录用干部全靠“以工代干”(以工人代用为干部)、“以农代干”(以农民代用为干部)等方式来
解决。录用干部时,主要考查政治表现和社会历史关系。各级革命委员会组建领导班子采取领
导干部、造反派和革命群众“三结合”的办法。“代干”成为普遍现象,许多“政治表现突出”
的工人、农民走进干部队伍。1970年干部总数增至4 862人,比1965年增长1.3倍。1971年将全
县录用的代课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将“代干”转为国家正式干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人事管理工作重新走上正轨。 人事部门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
“以工代干”和公社“以农代干”人员进行全面调查,于1980年、1983年先后两次转干,共转
干892人。其中“以工代干”转干858人,“以农代干”转干34人。1981年,录用农村人民公社
经济管理干部14人。1979—1984年,共录用社会闲散科技人员39人、拔尖人才1人。1981—1984
年,为公、检、法三家转干95人。1983—1985年,先后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保
险公司、税务、工商、物价、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招考录用154人,大集体转干9人。1985年,
从全县16个乡镇选聘合同制干部38人,以选举方式产生的乡镇领导干部42人,从农民中聘用合
同制干部5人。同年末,全县干部增至 6 382人,比1970年增长31.3%。1981—1990年,共接收
军队转业干部46人。1980—1992年,共接收安置大中专毕业生 1 656人,其中大专以上毕业生
316人,中专毕业生1 340人。共录用干部1 953人,为“以工代干”、“以农代干”转干1 038
人。至1992年,全县干部发展到6 751人,比1985年增长5.8%。(附表13—1、2)

   林口县部分年份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情况表
  表13—1 单位:人



   林口县部分年份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情况表
  表13—2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