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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人才交流

第六节 人才交流



  

  1984年,本县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需要,成立林口县人才开发
交流服务处,隶属县人事局领导,设专职人员1人;1992年增至两人。

  1984—1992年,人才开发交流服务处共引进、招聘、聘请、选派科技人才92人。其中接受
省派科技副县长两人,市、县选派科技副乡镇长16人,县派专业技术人才46人,其他人才28人。
此期间,人才开发交流服务处共为 36名科技人员办理了交流手续;接待要求合理流动人员400
余人次,其中为202名用非所学、用非所长的科技人员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