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计划
第一章 计划
1952年县政府设经济计划委员会,县域经济开始纳入计划管理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国民经济的重要活动都要实行计划管理,其中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计划管
理,必须严格执行,切实完成。县计委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进行综合平衡,宏观调控,控制人、
财、物力的合理使用和布局。
1953—1957年,县计委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
结合的形式,管理县域经济。
1958—1976年,按国家的统一部署,实行全国与地方相结合的以国家计划为主,以地方计
划为辅的指令性计划,县域经济被省及国家计划所统,集中过多,统得过死,阻碍了县域经济
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逐步推行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体制。根据国务院关
于“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搞活”和“简政放权”的精神,本县加速计划管理体制
的改革,进行治理整顿。按上级部署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
的范围,扩大企业自主权,使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品经济逐步转变为计划经济与市场调
节相结合的新体制下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至1985年,本县已经全面实行了指令性计划、指导
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促进了商品生产和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1992年,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提出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社会主
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此后,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机制需要,县计委的职
能相应地转变为进行国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预测分析,搞好项目评估论证,安
排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进行国民经济宏观布局与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