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种类
第二节 计划种类
本县从1953年编制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至1992年,计划管理种类可分为工业计划、
农业计划、财贸计划、基本建设计划、物资计划、劳动工资计划、农转非计划、教科文计划、
社会人口计划和综合计划等10个类别。其中工业计划包括工业、交通、邮电、乡镇企业、二轻
工业、中外合资、私营工业等方面的计划;农业计划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业及
多种经营(副业)等方面的计划;财贸计划包括商业、粮食、供销、财政、外贸、工商、税务、
银行、保险、烟草、石油等方面的计划,其主要经济指标有社会商品零售总额、银行存款余额
、财政收入和支出总额、平价粮油购销总量、平价石油成品油指标分配、农副产品采购额、日
用消费品供应水平、外贸出口额等;基本建设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面积与总规模、基本建设
投资总额两个方面的计划。县计委在基本建设计划中主要控制基建面积、规模和总投资情况,
安排适当数量,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顺畅发展。基本建设计划,主要是审批安排本县各
单位、各乡镇或团体等方面的基本建设项目。
物资计划负责对供应物资进行统一调配与管理,以保证经济协调发展。在物资价格的计划
管理方面,1978年以前实行一种价格管理形式即平价管理形式,由国家统一规定物资价格。1978
—1989年,执行两种价格管理形式,即平、议价格双轨制,对国家指令性计划以内的物资实行
平价管理,对国家指令性计划以外的物资实行议价管理。1990年以后,逐步缩小平价物资的范
围,逐步取消平议价格双轨制,逐步向市场价格发展。在物资种类的计划管理方面,分为两大
类:一类是国家指令性计划调拨物资,也叫国家统配物资;另一类是国家非指令性计划调拨物
资,也叫国家非统配物资。国家统配物资的调拨与分配,执行国家的统购、统销政策,按各级
计委制定下发的物资分配计划明细表执行。这类物资调拨属指令性计划,各地严格按计划组织
购进与调配,各基层单位凭计委开具的“物资调拨指标卡”调配与购进。至1992年,本县由国
家统配的物资主要有硫酸、盐酸、硝酸、火碱、炸药、化肥、农药、种子、钢材、木材、水泥、
农膜和煤炭等。国家非统配物资分为两种:一种是部管物资,包括玻璃、油漆、部分金属材料
和部分化工建材以及后来从统配物资中划出的物资品种等,由国家有关的部统一组织系统内安
排制定管理计划;另一种是三类建材物资,包括建筑陶瓷制品、白灰、涂料、砖、瓦等品种,
主要靠市场调节,自由生产与销售。
劳动工资计划涉及的主要工作有三项:一是工业企业招工实行计划审批,向上级计委提出
申请全县招工指标,并协调申办;平衡安排全县招工指标分配问题,配合县政府协调解决安排
落实政策、科技人员所涉及的合理需用的招工指标。二是按月份或季度掌握汇总全县各单位职
工总数及增减情况,掌握职工工资总额、工资增加及定级数等情况。三是认真学习并宣传上级
关于劳动工资计划方面的文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向县政府提出关于招工方面和工资改革等
问题的方案及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