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统计报表
第一节 统计报表
建国后,本县在国营工商企业中逐步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制度,制定和推进了统计资料手册
(台账),开展统计报表工作。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 7年里,统计报表工作在计划委员会中设
专人负责。国营工商企业多为会计员兼统计工作。
第一个五年计划初期,统计报表主要是各商业专业公司执行的单轨制报表制度,由基层单
位逐级向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政府统计部门主要依据典型调查和开展一次性调查来收
集统计资料。中期,本县各专业公司开始执行“双轨制”报表制度,即在逐级向业务主管部门
报送统计报表的同时,还要承担向地方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的任务。此时期,为全面掌
握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增加了工业企业人、财、物、供、产、销等多方面的统计内容。
1958年开展了比较全面的定期报表业务,统计报表分为工业、农业、财贸三大行业。同年
本县朱家公社太平(今太安)管理区被确定为全省农村经济调查重点之一,持续至1960年。
1959年 4月上旬开始,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工业产品产量和总产值等11项主要经济指标,
并附有简要文字报告的要求,本县统计部门按时汇总上报。1961年 3月,开始加强农业统计工
作,在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建立三级农业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同年,除完成常规
统计报表外,还进行过代食品统计、公社生活统计等。此间,因受“大跃进”中浮夸风的影响,
统计数据多有失实。
“文化大革命”初期,各级统计机构被撤消,统计人员被下放“劳动改造”,全县统计工
作陷于瘫痪状态。1972年 4月,《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纪要》下发后,本县开始恢复各级统计机
构,组织统计人员归队,建立健全基层企业单位年报和定期报表制度。1975年底,本县统计工
作基本恢复正常秩序。新城公社由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组成了三级统计网,实行统计报表
汇审汇编制度,因而该公社统计工作受到省统计部门表彰,被誉为“全省农村统计三百面红旗
之一”,对本县农村统计工作的开展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1981年县统计科结合地区统计局的要求,制定《定期报表和年报审查办法》,严把数据质
量关,增强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把数据质量作为统计竞赛的一项主要内容。1984年 1月,
国家《统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颁布后,对完善本县统计管理体制起到
推动作用。全县16个公社设置了专职统计员,各基层企业设专兼职统计员。为进一步提高统计
人员业务素质,县统计科先后组织96人参加中国统计干部电视函授学院学习。此期间,县统计
科又通过编印《林口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统计工作情况反映》和利用林口广播电台、电视
台等新闻媒介发布有关调查统计资料,为全社会服务,为上级领导机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1985年以后,统计报表按所有制、行业、产品经济用途、隶属关系、地区和国民经济部门
等分组统计共260种,其中月报70种,季报和年报55种,年报135种。全县统计工作由封闭式向
开放式转变,由过去的单纯数量统计向经济效益统计转变,由生产型统计向生产经营型统计转
变。统计计算工具,也由电子计算器汇总逐步取代手工计算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