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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价调整

第二节 物价调整



  

  解放初,本县尚无财力平抑市场物价,日用消费品和粮食价格持续上涨,城乡价格差别扩
大。建国后,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粮食收购价格。1949年县国营贸易公司调整购粮比价,
采取以高于市价收购农民手中粮食的措施,对打击私商不法行为,避免“谷贱伤农”起到积极
作用。此后,国家在稳定供应农村工业品价格的同时,多次调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缩小工农
业商品剪刀差。1950年六种粮食(简称六粮)作物每百公斤的平均收购价格:水稻8.92元,小麦
10.74元,谷子5.48元,玉米4.7元,高粱5.7元,大豆8.38元。1951年六粮收购价格:水稻11.36
元,小麦13.46元,谷子5.6元,玉米5元,高粱6.1元,大豆9.46元。1952年粮食收购价格又作
调整,每百公斤收购价格:水稻13元,小麦14.8元,谷子6.96元,玉米6.22元,高粱7.28元,
大豆10.34元。六粮平均收购价格比1949年提高40.5%。1953年为了解决粮食供需矛盾,保证人
民生活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打击私商套购倒运粮食牟取暴利行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
布《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粮食实行统购统销。自此,本县取消粮食
自由市场,粮食购销统一由国家管理。同年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六粮平均每百公斤收购价格提
高到11.41元,比上年提高16.8%。1955年 8月,国务院颁布《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
实行粮食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政策,对六粮收购价格作了有升有降的调整。1956年将
大豆的收购价格由上年的每百公斤12.54元提到 13.6元。1958年按照国家规定,本县高粱、谷
子、玉米、大豆等4种粮食的收购价格提高幅度较大,每百公斤平均价格:高粱 9.58元,玉米
9.58元,谷子9.58元,大豆15.36元,平均比上年提高14.4%。1960年以后,国家对粮食实行超
购加价奖励政策,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向国家缴纳的公粮和出售的征购粮(不含大豆)按
人口计算,平均每人向国家提供的粮食超过定购基数(牡丹江地区为 100公斤)部分,除按统购
价格付给价款外,再给予统购价格 10%的加价奖励。为了迅速改变因粮食大幅度减产而使粮食
供应不足的状况,从1961年新粮上市起,大幅度提高高粱、玉米、谷子、小麦、水稻、大豆等
六粮收购价格。六粮平均每百公斤由上年的 13.34元提高到17.38元,提高30.3%。同时,将分
地区规定的粮食定购基数标准统一改为150公斤,超购部分仍给予10%的加价奖励(该项规定1962
年取消)。 1965年,国家规定粮食征购任务实行“一定三年不变”政策。以生产队为单位,平
均每人向国家交售的商品粮超过50公斤者,超出部分给予9%的加价奖励。对超产超购的粮食,
其中半数按每500公斤给予44元固定金额加价奖励,半数奖给布票50市尺。

  1966年国家再次提高六粮收购价格,平均比上年提高25.3%,同时取消超购加价奖励。1967
年后根据中央规定,对超购粮食恢复加价奖励政策。1971年继续对粮食征购任务实行“一定三
年不变”政策。1977年国家实行对粮食征购任务“一定五年不变”政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促进粮食、油料的生产发展,缩小工农业产品的交换差价,增
加农民收入,调动生产积极性,再次提高六粮收购价格。1979年,六粮平均每百公斤由上年的
22.9元提高到28.8元,提高 25.8%。对完成“一定五年”征购粮任务后的超购部分,按提高后
的价格加价50%收购。1981年将大豆收购价格每百公斤提到69元,提高50%。收购价格提高后,
取消了征购基数和超购加价办法。经国务院批准,黑龙江省从1984年新粮上市起取消粮食定购
基数,改为按固定比例价的办法。小麦、谷子执行“倒三七” (即按向国家缴粮总量计算,其
中 30%按国家统购价付款,70%按超购价付款)比例价,水稻执行“倒一九”比例价,高粱、玉
米分别执行“倒三七、六四”比例价,玉米还执行季节差价 (旺季价低、淡季价高,新粮上市
起至下年3月为旺季,其余时间为淡季)。为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根
据国务院规定,全县从1985年粮食年度起,粮食取消统购,实行国家合同定购政策。小麦仍执
行“倒三七”比例价,水稻执行 “倒二八”比例价,玉米 (含顶抵合同数的谷子)、高粱执行
“倒三七”比例价。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本县于1992年取消了粮食合同定购任
务,实行由生产者自由销售,价格随行就市。1992年国家规定的六粮平均收购价格每百公斤比
1951年平均提高6.8倍。(附表15—4、5、6)

   林口县1951—1992年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表
  表15—4 单位:元/百公斤






   林口县部分年份主要经济作物及副食品收购价格表
  表15—5 单位:元/百公斤



   林口县部分年份工农业产品零售价格交换比价表
  表15—6



  (续表一)



  (续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