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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质量监督

第三节 质量监督



  

  1974年2月以前,县内各工业企业的产品质量,均由企业内部把关或用户验收。

  1974年2月,县标准计量管理所抽1人兼管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监督仅限于对企业
的质量管理。1979—1980年,全县建立了种子、食用油、机械、建筑材料、白酒等 5个产品检
测站,对有关产品进行检验。1981年,增建医药、食品卫生两个检测站。同年,为贯彻国务院
转发国家标准计量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报告的通知》精神,对重点产
品及有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产品进行监督检验。在林口镇内对于豆腐、冰棍、酱油等 3个产品
进行质量检查。检查中发现,私人生产干豆腐加色素问题严重,在被检查的54家中有22家不符
合卫生标准,被处罚。此后,县内10余家大企业相继建立起自己的产品检测站,开展煤炭、建
材、食品、纺织品、农机件、橡胶、塑料等材料的化学分析检验。1985年 7月,对全县81家生
产冷饮的企业进行检查,抽样化验46种产品,合格率 45.6%;14家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企业被查
封,7家停业整顿。

  1989年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成立,开展了对 5个事业单位质检能力的认证,经检查验收
全部合格。全年共开展红砖、红瓦、啤酒、饮料、冰棍、糕点、奶粉等 7个品种的产品检验工
作。1990年,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放在“打假除劣”工作上,县技术监督局组织大检查两次,
配合工商物价等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两次。全年检查 2 069个单位、 1 637个品种,销毁价值
18.54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封存价值8.18万元的伪劣商品,关停34个发煤站台,取缔8个非法
食品加工点,勒令14家企业停业整顿。与林口电视台配合,两次对伪劣商品进行电视曝光,包
括国营、集体、个体在内的237个单位被处罚。

  同年4月,在全县较大的 24家工商企业中,开展了“质量信得过”竞赛活动,林口百货大
楼等 3家企业被评为全县首批“质量信得过”单位。为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还对林口五金工
具厂等 6家企业进行产品出厂检验能力的认证,颁发了证书。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全年抽样
208个,其中食品160个,受检面76%,合格率72%;建材产品48个,受检面87%,合格率85%。1982
—1992年,全县工业产品中共有15种产品被评为优质产品,其中国优1种,部优1种,省优13种。
在此期间,先后举办质量培训班4期,280人参加培训,提高了企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质量监督
管理水平;处理消费者质量问题投诉和质量问题仲裁案件68件,全部妥善处理,受到消费者和
用户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