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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管理机构



  

  林口县审计局于1983年8月建立,编制8人,实有7人。1987年11月,编制 13人。1988年11
月,增编4人。1992年,编制17人,实有16人。

  审计局主要负责对财政、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维护社
会主义商品经济,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1986年初,在县内 4个单位建立内部审计机构,人员编制视单位大小而定,一般1—2人。
年末内审机构发展到9个,配备审计人员17人。1987年内审机构增至17个,审计人员达 35人。
1988年内审机构增至23个,配备审计人员46人。1991年内审机构增至55个,共有审计人员91人。
1992年县粮食局在下属核算单位设立内审机构。同年,因机构改革,工业局、商业局和县联社
撤消内审机构,内审机构减至40个,内审人员减至78人。

  1987年 8月,林口县审计事务所建立,为社会审计机构,主要承办审计查证和咨询服务等
项业务;属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县审计局负责对其进行管理。编制 5人,其中固
定编制2人,聘用3人;实有两人。1992年增加两人,实有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