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组织机构第一节 机构沿革 一、林口县域早期的中共组织
20年代末,中共五虎林(今五林)支部委员会建立。1930年 9月,中共五虎林支部委员会隶
属中共宁安县委领导。1931年4月,五虎林支部隶属中共宁安县委牡丹江区委领导。1933年1月,
中共穆棱县委在龙爪沟下亮子(今古城镇)建立党小组。 5月,扩建为党支部,称中共勃利支部,
隶属中共绥宁中心县委领导。6月,勃利支部扩建为中共勃利特别支部(又称古城镇特支)。9月,
勃利特支转移至青山河口(今联合)。1O月,勃利特支改组为勃利区委(又称青山河口区委),隶
属中共密山县委领导。1934年4月,中共奎山区委建立,隶属中共穆棱县工委(1934年10月恢复
为县委)领导。1935年7月,根据中共吉东特委指示,将中共勃利区委改组为勃利县委,隶属吉
东特委领导;县委机关设于青山沟(今亚河乡联合西北20余公里处)。同时,中共青山沟、青山
河口、古城镇、兴隆镇(今刁翎)等支部均改组为区委,隶属中共勃利县委领导。 9月,中共勃
利县委机关迁至大四站(今属勃利县)。1936年3月,中共穆棱县委机关迁至奎山。7月,穆棱县
委机关迁至古城镇。同月,中共道北特委(隶属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在林口街成立,负责领
导穆棱、勃利、依兰 3个县委。11月,穆棱县委机关迁至马鹿沟(今马路)。12月,道北特委机
关遭到破坏。1937年1月,穆棱县委机关迁至八面通(今属穆棱县)。3月14日,中共吉东省委在
方正县四道河子(今属林口县三道通乡)成立,负责领导吉东地区抗日斗争。1939年吉东省委机
关随抗联五军部队转移。此后,县域兴隆镇等地的基层党组织仍坚持艰苦的地下抗日斗争。
二、中共林口县委员会
1945年 9月上旬,中共东北委员会派张锡昌(化名刘农洲)、赵海涛、于一秀等抗联干部,
随苏军来到林口开辟工作。他们成立了党小组;组长张锡昌,负责全县建党、建军、建政的领
导工作。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筹建中共林口县地方组织。12月下旬,因发生“林口小事变”,张
锡昌等人于1946年1月初撤离林口。
1946年3月,东北民主联军合江军区剿匪部队进驻林口,再次筹建中共林口地方组织。5月
7日,牡丹江市所属五河林 (今五林)地区与林口县合并,成立五林县。同时,中共绥宁省委根
据中共中央东北局指示,建立中共五林县委员会。1947年 2月19日,五林县一分为二,原牡丹
江市所属五河林地区单独设县仍称五林县;原林口地区恢复林口县建制,中共合江省委根据中
共中央东北局指示,建立中共林口县委员会。林口县委隶属中共合江省委一分区(勃利)地委领
导;县委机关驻林口街(今林口镇)。8月中共林口县委隶属牡丹江省委领导,1948年7月,隶属
合江省委领导,1949年5月,隶属松江省委领导。1954年6月19日,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称黑
龙江省,林口县委隶属中共黑龙江省委领导。1956年 3月13日,林口县委隶属中共黑龙江省牡
丹江地区委员会领导。
1947年2月,中共林口县委内设组织部和宣传部。1949年 8月30日,县委机关编制23人。9
月,增设训练班。1950年 3月,增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951年增设政策研究室。1952年,增设
办公室。1953年5月,政研室并入办公室。1954年,增设财贸工作部和农村工作部。1955年3月,
改纪律检查委员会为中共林E1县监察委员会。1956年5月,县委始设常务委员会。8月,增设科
学技术普及协会。1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指示精神,
县委成立书记处。12月,增设统一战线工作部和文化教育部。1958年 5月,根据省委指示,改
训练班为党校。 10月,增设政法部。同年,撤消文化教育部。1959年,增设林业部。同年2月,
改中共林口县监察委员会为中共林口县委监察委员会。 8月,撤消政法部。1960年,增设工业
交通部。同年4月,撤消科普协会。1961年,撤消林业部。1962年12月,撤消县委书记处。1963
年1月,县委机关编制62人。1964年10月,改工交部、财贸部为工交政治部和财贸政治部。(附
图16—1)
中共林口县委员会1966年5月工作机构图
图16—1
三、中共五林县委员会
1946年5月7日牡丹江市所属五河林地区与林口县合并,成立五林县。同时中共绥宁省委根
据中共中央东北局指示,建立中共五林县委员会。五林县委隶属绥宁省委领导,县委机关驻林
口街。县委未设工作机构。
1947年 2月19日,五林县一分为二,原林口地区恢复林口县建制;原牡丹江市所属五河林
地区单独设县,仍称五林县,建立新的中共五林县委员会。五林县委隶属中共中央东北局直属
牡丹江地委领导,县委机关驻五林街(今五林镇)。县委内设组织部和宣传部;县委书记由骆时
代理。8月,五林县委隶属中共牡丹江省委领导。 1948年夏,骆时调离,由魏柏接任县委书记。
同年7月 9日,五林县委隶属中共松江省委领导。8月3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撤消五林县建
制,中共五林县委员会随之撤消。
四、中共刁翎县委员会
1947年1月1日,从勃利县划出刁翎地区,成立刁翎县。同时,中共合江省委根据中共中央
东北局指示,建立中共刁翎县委员会。刁翎县委隶属中共合江省委依(兰)勃(利)桦(南)中心县
委领导,县委机关驻刁翎街(今刁翎镇)。县委书记刘仲甫,副书记叶方(1948年4月免)。3月,
中共刁翎县委隶属合江省一分区(勃利)地委领导;8月,隶属中共合江省委员会直接领导。1949
年1月6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撤消刁翎县建制,中共刁翎县委员会随之撤消。
中共刁翎县委内设组织部、宣传部、妇委会(妇女部)和县委工作组(办公室)。
五、中共林口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 8月末,中共林口县委机关开始受“红卫兵”组织冲击,县
委领导干部被揪斗。12月27日起,县委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67年 5月28日,县委被“造反派”
组织的临时接管委员会夺权。6月 25日,成立中共林口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县革委核心小
组履行县委职能,隶属中共牡丹江地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领导;下设核心办公室、政治委员
会(内设组织组和宣传组)。1968年10月,增设“五·七”干校。
六、中共林口县委员会
1970年 9月26日,中共林口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撤消,中共林口县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恢复。县委内设政研室、组织组、宣传组和“五·七”干校。1971年 1月,增设知识青年办
公室。1972年3月,改“五·七”千校为党校。1973年9月,改组织组、宣传组为组织部、宣传
部。1974年 6月,改党校为“五·七”干校。1976年10月,撤消政研室,改“五·七”干校为
党校。1978年12月,恢复县委办公室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机关编制73人。1979年 7月,恢
复统战部。1982年恢复农工部,增设政法办公室。同年 5月,撤消知青办,增设史志工作办公
室。6月,增设老干部办公室。1983年9月,地、市委合并,称中共牡丹江市委员会,中共林口
县委隶属牡丹江市委领导。同月,改政法办为政法委。1984年 3月,改县委纪检委为中共林口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接受市纪检委和县委双重领导。 4月,改史志办为党史征集办和县志办,
二者合署办公。1984年10月,改老干部办公室为老干部局。1985年1月,县委机关编制94人。3
月,增设老年问题委员会。4月,改党史征集办公室为党史工作办公室。1987年3月,恢复政策
研究室。8月,县志办从党史办分出,列政府序列。1988年4月,撤消政法委。10月,恢复政法
办;撤消农工部,人员及编制并入政府农林办。1989 年9月,改老年问题委员会为老年工作委
员会。1990年10月,改党史办为党史研究室。12月,改政法办为政法委。1992年,县委机关编
制92人。(附图16—2,表16—1、2)
中共林口县委员会1992年12月工作机构图
图16—2
中共林口县委员会历任书记名录表
表16—1 单位:年、月
中共林口县委员会历任副书记名录表
表16—2 单位: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