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一、整党整风
1950年 5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党的指示》后,根据中共松江省委指示精神,本县整
党整风开始。县委首先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及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号召大家
积极投入到这场运动中去。县委成立整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党工作计划,培训整党骨干,
先搞试点,后在全县铺开,层层落实。1951年11月27日,第二次全县党员代表会议传达、学习
了中央整党、建党文件,讨论本县整党、建党工作计划。会议决定对全县所有基层党组织普遍
进行整顿,对全县党员普遍进行思想教育,在抓好试点基础上,普遍检查全县整党工作开展情
况。1952年以后,对“三反”、“五反”运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把整党整风工
作推向深入。通过整党整风,全县共处理犯有严重贪污、蜕化变质党员 13人,其中开除党籍5
人。1952年,全县党员总数达到1 538人,比1948年增加855人,增长1.25倍。
二、抗美援朝和镇压反革命
1950年,党中央“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号召发出后,全县人民群众在县委组织领导下,
积极参军参战、发展生产、捐献财物,以不同形式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同年10月,县委组织
起抗美援朝担架队,赵德新任队长、吕少先任政委,带领队员 400余人开赴朝鲜战场。县工会
组织职工300人赴朝参战。11月下旬,刁翎区召开扩军动员大会,当场有4名青年以血书报名参
军。同年,县工商联在广大工商业者中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教育,动员广大工商业者
支援人民志愿军,捐款捐物,购买武器,共获得各项捐赠折合人民币23 110元;同时,还组织
971人参加保卫世界和平签名活动。 1951年,县委机关工会小组编排了《军民团结,保卫祖国,
反对美帝,保卫和平》一组节目,深入各区巡回演出,使全县人民受到一次深刻的国际主义和
爱国主义教育。
1950年10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后,县委及时召开会议学习宣
传这一指示,并传达贯彻东北局和松江省召开的关于镇压反革命的司法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
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提高对“镇反”的意义、目的和政策的认识,积极组织开展“镇
反”工作;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和控告反革命分子。此后,本县开始镇压反革命
运动。1952年 5月31日,县公安局集中警力打击在古城区马路、德安两村活动的一贯道分子,
彻底消灭了一贯道这个反动组织。至1953年,本县共镇压地主恶霸、土匪、特务和反动党团骨
干等反革命分子数十人,使人民政权更加巩固。
三、“三反”和“五反”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
官僚主义的决定》后,县委于1952年初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央指示精神;成立“三反”办公
室,具体负责开展“三反”工作。1953年,县法院共审判贪污案件22件,严厉打击了经济犯罪
活动。
1952年 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
指示》后,县委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五反” (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
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 运动的指示,成立“五反”办公室,具体负责
组织领导工商界“五反”运动。县工商联动员广大工商业者积极参加运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
教育他们守法经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运动中,本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和“斗争从
严,处理从宽”的原则,鉴别出程度不同的守法户214家。其中,守法户 61家,基本守法户86
家,半守法户67家。同年,县法院共审理行贿案件28件、投机倒把案件 1件,严厉打击了犯罪
分子。通过运动,团结了广大私营工商业者,并使之受到一次极为深刻的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
教育。
四、一化三改
1953年 6月,中共中央确定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以后,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指示,县委组织召
开学习贯彻会议,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积极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活动中共编印
2 200份宣传材料, 组织近百名宣讲员向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宣传讲解,使之受到教育,从而
调动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迅速掀起“一化三改” (农业合作化和改造私营工商业、改
造手工业、改造农业)热潮。为加速农业合作化进程,县委组建总团,各区组建分团,从7月30
日到8月中旬,在120个村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共演出话剧102场,放映幻灯片两次,赠书955
册,互赠书信246封。1956年春,全县初级社全部转为高级社。1957年初,高级社发展到157个,
农户入社率达98%,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为贯彻省委关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精神,县委于1955年12月30日
成立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 7人组成,县委副书记李世昌任组长;下
设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干部 5人。与此同时,召开县直机关、各区、各基层供销社等50多个单
位700余人参加的动员大会。1956年1月1日开始搞试点。1月19日,全县百货业全体业者实行公
私合营,成立百货商店。随后,其他各行业也都实行了公私合营或成立集体合作小组。至 3月
末,全县私营工业(主要是粮食加工业)企业 7家25人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县城私营商业 260家
438人实行公私合营或合作;农村私营商业188家 250人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分别过渡为供销合
作社门市部、合作商店、代销店或经销店等。与此同时,县委对私营手工业210家703人进行社
会主义改造,实现由个体到手工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的变革。至此,本县对私营工商业、手工业
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五、肃 反
1955年 7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县委召开会
议,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会后,县委成立肃反工作领导小组;全县有400个单位4 679人参加
运动。10月,按照中央“必须注意保证运动健康发展”的指示,县委成立甄别定案小组进行复
查,对错审、错捕的人进行妥善处理。通过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发动群众揭发检举,至1956年,
全县共有249名反革命分子、坏分子投案自首,共交出短枪1枝、子弹1 316发。其中有4人被管
制和行政处理, 245人被从宽处理。1957年肃反结束。通过这次运动,加强了机关内部队伍建
设,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