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组织建设
第四章 组织建设
1947年1月,刁翎地区单独设县,成立中共刁翎县委,内设组织部。2月,中共林口县委成
立,内设组织部,编制3人。1949年 1月,刁翎县委撤消,所属党组织划归林口县委领导。8月,
林口县委组织部编制5人。1956年12月,编制7人,内设干部组和基层组;县委增设组织员办公
室,编制3人,由组织部代管。1960年12月,县委组织部编制10人。1962年5月,编制12人;县
委组织员办公室编制4人。1965年县委组织部编制14人。1967年6月,中共林口县革委核心小组
成立,组织部改称县革委核心小组政治委员会组织组,县委组织员办公室撤消。1973年 9月,
县委组织部恢复,内设干部组、基层组;县委增设审干办公室,由组织部代管。12月,增设监
察组。1978年12月,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共牡丹江地委的指示,县委撤消组织部
监察组,建立中共林口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审干办改称组织部干审组。1980年初,县委
根据省委[1979]36号文件精神,恢复县委组织员办公室,编制6人,由组织部代管。同年8月,
为加强全县老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部增设老干部组。1981年,县委设整党办公室,由组织部
代管。1982年 6月,老干部组改称县委老干部办公室,由组织部代管。1984年10月,县委老干
部办公室分出并改称老干部局,直接隶属县委。12月,县委组织部增设青年干部组和干部教育
组。1985年1月,县编委核定组织部编制18人,县委组织员办公室编制6人。同年冬,组织部增
设秘书组。1986年8月,青年干部组、干部教育组、干审组撤消。1987年4月,县委整党办撤消,
组织部编制21人。1988年 5月,编制20人。1990年干部组改称干部一组,增设干部二组。1992
年,组织部内设干部一组、干部二组、基层组、秘书组,编制20人;代管县委组织员办公室,
编制6人。
县委组织部建立后,始终坚持按照县委指示开展党的建设工作,重点抓了科级领导班子建
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发展党员,壮大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
进行整党整风;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组织部根据党的干部路
线、方针、政策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标
准,积极搞好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建设;开展科级干部的审查、核查、奖惩、福利待遇和干部的
选拔、培养、考查、任免、离休工作,积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员奖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