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原工商业者工作
第一节 原工商业者工作
1947年 7月,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筹建商会恢复经济群众大会。会议提出要发展私营工
商业,并推选林口东一街街长杨勇为具体负责筹建商会工作。同年,商会成立 (1949末改称工
商业联合会), 杨勇为任会长。商会成立后,筹资创办了商工合作社。同年改组为联合商店,
扩大营业面积,增加经营项目。此后,经商者逐渐增多,小手工业、铁业、饮食业、服务业、
酱菜业、百货日杂业、皮革农具业和制米业相继发展起来,县城市场日益繁荣。1948年,全县
工商业户发展到340家。1950年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广大工商业者筹集资金23110元支援人民志
愿军,并有 971人参加保卫世界和平签名活动。1952年广大工商业者积极参加反对行贿、反对
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通过
运动鉴别出程度不同的守法户214 家,广大私营工商业者受到一次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
1953年,县委组织全县私营工商业者学习毛泽东同各民主党派和私营工商界部分代表的谈话,
广泛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完成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和
途径。1956年 1月,本县百货业全体业者实行公私合营,成立百货商店。随后,其他各行业也
都实行公私合营或成立集体合作小组。1959年进一步团结全县工商业者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并与有抵触情绪的工商业者进行斗争,使团结与斗争相结合,通过斗争求团结。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商业者工作被迫停止。1979年县委根据中央84号文件精神,对
全县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期间参加公私合营的 140名原工商业者进行区别划分工作,明确了
他们本来的劳动者成份,发还停发的定息;“文化大革命”前是领导干部的 9人,也恢复了领
导职务(已退休的承认其干部身份)。1987年12月,县工商联恢复,有49名原工商业者恢复会员
身份。此时期,工商联的性质由经济性为主转化为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工商
联组织成分也发展为团体会员、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并存的形式。1992年,工商联共有会员217
名,其中团体会员3名,企业会员41名,个人会员173名(老会员49名、新会员116名、特邀会员
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