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纪律教育
第一节 纪律教育
1950年,县委纪委与县委有关部门配合,对党员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加强组织性、
纪律性教育。1952年 8月,在“三反”运动中,以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为内容,举办20天的区
党员干部训练班,受教育党员、团员和非党团干部共 188人。1954年,为保证粮食统购统销政
策的实施,向党员进行加强政策观念,遵守国家法令的教育。1954年,贯彻中共中央《增强党
的团结的决议》精神, 对党员进行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教育。 1958年,在
“拔白旗、插红旗”工作中,开展了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反对搞资本主义活动的教育;在大炼
钢铁保证钢铁元帅升帐工作中,进行了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铺张浪费的教育。1960年在整党
整社中,县委批转了县监委《关于注意防止党员干部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通报》,并要求全县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注意在人民公社化、组织军事化、生产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
情况下,树立民主作风,走群众路线,杜绝工作中的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1962年,
针对部分党员参与自由市场活动、搞商品走后门等行为,进行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遵
守党的经济纪律教育。1963年秋,县委监委针对农村在秋收、征购和分配工作中容易发生违纪
倾向,对党员提出10条纪律要求,教育党员认真执行政策,带头完成三秋任务。地委监察组为
此发出通报,要求全地区各级党组织参照林口县委监委开展纪律教育的内容和做法,在三秋工
作中对党员进行一次教育。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的纪律教育工作中断。
1979—1981年,主要以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基本教材,组织全县党
员学习讨论。全县各级党组织共讲党风党纪教育课 476次,受教育党员1.86万人次;举办党员
训练班52期,训练党员11 434人次。还普遍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对照《准则》开展批评与自我
批评,按照党风党纪标准纠正不正之风。1982年,针对部分党员模范作用不突出,党纪观念不
强等问题,在整党试点中进行了党员标准和党纪标准教育,使党员的政治素质明显提高。1984
年,结合整党补课,开展坚持党性原则、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地抵制资产阶级思想侵蚀的教育,
使党员的党性党纪观念有所增强。1985年县纪委下发《关于开展四个教育的安排意见》,全县
各级党组织普遍开展了理想、纪律、宗旨和顾全大局教育。1986年,县纪委组织编写《端正党
风必须从领导者做起》《共产党员要增强党性,根除“一切向钱看”的思想》《端正党风,支
持改革》和《煞住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党风好转》 4篇党课教材。县直各党委及其纪委以县纪
委编写的教材为内容,共讲党课304次,举办党员训练班49期,受教育党员4 249人次。在县直
28个党委中,经检查认定,实现党风决定性好转的25个,占89%;实现党风明显好转的3个,占
11%。基层支部实现党风决定性好转的274个,占88%;实现明显好转的38个,占12%。1987年,
深入贯彻中纪委、《关于整顿纪律的通知》精神,开展了两个月的整顿机关风纪工作。在县直
28个党委中,共查摆出官僚主义问题134个,党员以权谋私和纪律松弛等问题156个,分别落实
责任,进行整改,各种问题均得到妥善处理。1988年,针对经济领域中违法违纪案件日趋增多
的特点,开展了反对腐败、保持廉洁、经受执政和改革两个考验的教育。县纪委协助县委制定
了《关于加强党纪的若干规定》,使党员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深化改革过程中有
所遵循。 7月,县纪委下发林口镇东街派出所所长“秉公执法,拒礼拒贿”的表彰通报,并被
省纪委刊人《党纪党风》中。同时,还解剖了一起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案例,形成文字
材料,载入市纪委编发的案例教育《警钟》篇。1991年3—9月,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开展党规
党法系列教育活动。以组织党员系统地学习党纪条规、开展宣传月活动、进行百题测验和知识
竞赛为内容,广大党员普遍受到一次系统的党纪条规教育。参加百题测验的有正副处级党员干
部31人,正副科级党员干部741人,占党员干部总数的90.2%;一般党员(不含农民、居民党员)
5 331人,占党员总数的45.8%。答卷均取得及格以上成绩。通过教育活动,党员知纪、懂纪、
遵纪、执纪水平明显提高。1992年,以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反腐倡廉为内容,重点开展
了电化教育。县纪委、乡镇党委和县直部分党委配备了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的专用放像机和电视
机,购置了一批录像带。全县共播放党风党纪教育片83场,受教育党员达6 500多人次。
1979—1992年,县纪委共下发预防性教育文件63份,协助县委、县政府制定“小立法”14
个,下发党员违纪案件通报32份。对典型案件采用召开大会公开处理的方式,扩大受教育面,
使广大党员引以为戒。